为规范开展华山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劳务派遣服务采购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华山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劳务派遣单位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58000元/年(大写:伍万捌仟元整/年)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58000元/年(大写:伍万捌仟元整/年),超限价响应无效
(六)项目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08号2楼(华山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
(七)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采购需求
(一)人员招聘与录用:协助采购人制定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标准,完成简历筛选、面试组织、资格审查等工作,确保录用人员符合城管执法辅助岗位基本要求(如年龄、体能、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二)人事管理服务: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地方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月足额发放薪酬(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提供工资明细及纳税申报服务。
(三)日常配合管理:配合采购人开展劳务派遣人员考勤管理、绩效考核、业务培训(如执法规范、安全防护等);协助处理劳动纠纷,承担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的人事档案管理职责。
(四)其他配套服务: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劳务派遣政策咨询、人员异动备案(如离职、调岗)等服务,保障执法辅助工作无缝衔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需同时满足)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 1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清单或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 3 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完税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特殊群体采购)。
(三)特定资格要求(需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含“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服务(含劳务派遣)”相关内容(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2年(2023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承接过政府部门、执法单位或公共服务领域的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需体现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原件备查);
(3)信用状况符合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供应商需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间,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截图需包含查询时间、查询结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仅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wh.gov.cn/)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真实性、准确性及合规性责任。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提交时间:2025 年11月24日14:30—15: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未携带必备材料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提交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08号2楼(华山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会议室)。
(三)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
响应文件(含报价函、资格证明材料、服务方案、类似项目业绩等,格式自拟,正本1份、副本2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到场的,授权书需明确授权范围及期限);近2年类似项目服务合同复印件;信用查询结果截图;本公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财务报告、完税凭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等)。
六、响应文件的要求
(一)密封要求:响应文件(正本 + 副本)需共同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内,包封正面需注明 “项目名称:华山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劳务派遣单位服务项目;供应商名称:XXX;联系人及电话:XXX;‘于 2025 年11月24日15:00前不得开启’”,包封封口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
(二)内容要求:响应文件需真实、完整、清晰,无涂改(涂改处需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交或内容缺失的,视为无效响应。
(三)退还说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无论是否成交,采购人均不予退还,供应商需自行留存备份。
七、磋商安排
(一)磋商时间:电话通知为准。
(二)磋商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08号2楼(华山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会议室)。
(三)磋商方式:采用“资格审查→技术评审→商务评审→最终报价”的流程,评审小组根据综合得分择优确定成交候选人。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08号2楼
联系人:周师
电 话:0871-65339695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二)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磋商资格,并上报财政部门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