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五人社监令字〔2025〕第250号)
发布时间:2025-11-11 11:32:34
信息来源: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牛严立
审核:武永云
终审:张婕
五人社监令字〔2025〕第250号
昆明高新区世博阳光鼎易天城幼儿园:
你单位在劳动用工方面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存在以下问题: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吕买玉、高映芳劳动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第八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现对你单位指令如下:自收到本指令书7日内,依法向你单位劳动者吕买玉、高映芳足额支付工资。
请你单位于2025年11月10日前将改正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地址:五华区正义路五华坊42号五楼)。
如果你单位不改正和不报送改正情况材料,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保障监察员:伏云峰 监察证号:24-Z19145
赵 超 监察证号:24-Z19017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