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磋商条件:华山街道五华山社区大梅园巷民生服务驿站建设项目,采购人为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街道办事处,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要求的磋商申请单位参加本次磋商。
2.项目名称:华山街道办事处五华山社区大梅园巷民生服务驿站建设项目;
3.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地点:华山街道五华山社区大梅园巷5号、8号院门口;
(一)项目内容:
1.民生服务驿站:驿站名称、LOGO、主形象墙。
2.信息服务与公示区:服务内容公示栏、小区介绍与网格图、室外公示栏与意见箱
3.打造便民服务功能区、民族团结长廊、议事协商亭
4.“党建引领”与“五美”楼院展示区 :展板、活动墙
(二)实施要求
1.展板制作要求
(1)设计风格:
①整体设计需与驿站的装修风格保持协调、统一。
②色彩明快、庄重大方,具有时代感和社区特色。
(2)材质与工艺:
①室内展板:可采用高清UV喷绘(覆哑光或亮光膜)、雪弗板+写真、亚克力UV打印等耐用、环保材质。确保画面清晰、色彩持久、不易褪色。
②室外展板/宣传栏:须采用防雨、防晒、耐腐蚀的材质,如镀锌板烤漆板、耐力板UV打印等。结构需稳固,能抵御本地常规风雨天气。
③民族团结板块:展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核心内涵、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各民族风俗文化等。
④公示栏板块:用于居务公开、通知公告、服务项目清单、活动预告等。
⑤便民服务板块:公示办事流程、便民电话、安全知识、健康教育等。
2.民族团结长廊打造要求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通过一条连贯的视觉动线,讲述民族团结故事,展示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
3.安装要求:
(1)安全性第一原则:所有安装工作必须以确保绝对安全为前提,不得对驿站建筑结构、已有管线、消防设施造成任何破坏或隐患。
(2)精准放线定位:安装前必须根据审核通过的设计图纸,在现场进行精确的弹线定位,确定所有展板、构件的水平线、垂直线和中心线。
(3)基层处理:安装前需对安装基层(如墙面、地面)进行检查和处理,确保基层平整、坚固、清洁、干燥、无浮灰。对于不平整的墙面,需先进行找平处理。
(4)隐蔽工程验收:所有需预埋的构件、管线、底架等隐蔽部分,在封闭前必须通知采购人及监理方(如有)进行验收,拍照留存档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成品保护:安装过程中及安装完成后,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如覆膜、遮挡等)保护已安装的展板及其他已有设施,防止污染、划伤和损坏。安装结束后需彻底清理现场。
4.质量要求:项目需严格按照设计方案与技术标准执行,确保产品质量与安装效果符合要求;项目完成后需提交详细的交付清单,确保交付数量完整。
5.报价方式:本项目整体报价、整体成交,不允许拆分或漏项。
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磋商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磋商申请人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完成工作的相关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磋商申请文件要求
1.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形式报价,上限价为90000元人民币,磋商申请人报价不得超过此上限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作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磋商申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详细、完整、具体的策划实施方案;
(3)实施组织及报价承诺(加盖报价人公章);
(4)其他资料(由报价人自行编制,并加盖公章)。
3.成交方式: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在1轮竞争性磋商报价基础上,选取综合评分最高作为成交人。
四、公告期
本项目公告期限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20日,为期3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磋商申请文件的密封及递交
1.磋商申请人应将磋商申请文件密封在一个外封包中,在外封上注明标识,标明项目名称、磋商申请人名称、日期;
2.密封口处应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或密封章;
3.递交时间截止后,所收到的磋商申请文件无论成交与否概不退还;
4.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人民中路202号)610室;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洪化桥69号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611-3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wh.gov.cn/)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202号6楼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37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