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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关于购买2025年度土地成本评审服务(六)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购买“五华区西北片区司法行政中心南侧地块(KCWH2025-5)开展土地一级开发成本评审服务”,现将购买计划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信息

五华区西北片区司法行政中心南侧地块(KCWH2025-5)开展土地一级开发成本评审服务,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代码:B701—评审服务。评审项目共1个,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情况

五华区西北片区司法行政中心南侧地块(KCWH2025-5

五华区西北片区司法行政中心南侧地块位于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东临普吉路,西至小屯路,南至王筇路,北临司法行政中心。项目净用地面约20.36亩(最终以勘测定界为准),预计送审金额2100万元,具体以实际为准。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三、 主要内容

根据昆明市五华区政府投资评审等业务需要,本次采购依据《昆明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昆明市土地储备支出核算管理办法》(昆政发(2010)75号)等有关规定,拟采购1家中标供应商参与五华区西北片区司法行政中心南侧地块(KCWH2025-5)项目开展土地一级开发成本评审服务工作,对采购人委托的项目提供评审服务。

四、 预算资金

所需资金从五华区财政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中评审专项工作经费列支。

五、 承接标准

(一)具有有效的执业许可;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 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的要求,开展评审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我单位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考虑部门经费预算实际,拟通过单位财务内控的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九、 递交资料

凡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116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报价、服务方案、相关业绩等)盖公章密封提交至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10楼五华区财政局财评中心(1007室

费率参考:《昆明市审计局关于支付社会专业机构参与土地收储成本审计、审核、认定费用实施意见(修订)》(昆审投2012〕2号)。

(联系电话:高老师 6362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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