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翥文化艺术传媒直播及视频制作基地建设项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使用林地单位:五华区西翥街道龙庆社区高枧槽小组经济合作社。
二、 使用林地项目名称:西翥文化艺术传媒直播及视频制作基地建设项目
三、 使用林地的用途:直播间建设。
四、 项目建设地点: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龙庆社区高枧槽小组境内。
五、 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使用林地范围详见西翥文化艺术传媒直播及视频制作基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面积为0.0332公顷。
六、 使用林地上原林木情况:无活力木。
七、 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西翥文化艺术传媒直播及视频制作基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使用林地属于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龙庆社区高枧槽小组管理使用。
八、 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按照五华区西翥街道龙庆社区高枧槽小组经济合作社与林权所有者签订的补偿协议,该项目林地补偿费用由五华区西翥街道龙庆社区高枧槽小组经济合作社足额支付给林权所有者。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五华区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65335938。
昆明市五华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