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云南省首例电商平台刷单骗补案,通过“检警联动+大数据赋能”精准打击犯罪,并创新实施“诉源治理”,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劲动能。
检警联动大数据破解“刷单骗补”黑色链条
今年“6·18”电商大促前夕,某头部电商平台通过大数据监测发现异常订单线索:部分店铺短时间内涌现大量“高补贴、低成交”的交易,疑似存在刷单骗补行为。平台随即报警,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同步介入,与公安机关建立协作机制,依托平台后台数据开展精准侦查。
办案团队调取数万条交易记录,逐条穿透分析订单时间、支付方式、物流信息等碎片化证据,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经查,张某某为提升店铺搜索排名、吸引真实客流,组织人员虚构交易订单,利用平台“满减补贴”“新客优惠”等政策牟利,形成“刷单—骗补—分赃”的非法获利闭环。
“张某某在签订‘禁止虚假交易’合同后仍顶风作案,每完成一笔虚假订单,便将部分平台补贴作为‘返利’支付给刷单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承办检察官王珏介绍,该案系云南省首例刷单骗补案件,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宽严相济司法温度护航市场主体
案件办理中,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市场主体的影响。
“我们核实涉案店铺并非空壳公司,而是正常经营、有固定员工和纳税记录的真实商户。”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云峰表示,检察机关主动促成张某某向平台全额退赔12万余元,双方达成谅解。综合考虑张某某系初犯、偶犯,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赔等情节,检察机关依法提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
9月16日,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一致同意对张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司法机关给商家一次改过机会,也是给平台、消费者三方一个自省窗口,让法治温度可感。”参与听证的人民监督员评价道。
听证会后,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依据行刑衔接机制,建议公安机关对其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向电商平台制发“风险提示函”,推动平台将“合规经营”纳入核心考核指标,在商户后台增设法律警示窗口。目前,平台已对照建议完成制度调整,风控部门反馈治理措施运行良好。
新法衔接,筑牢行业治理“双保险”
10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施行,首次将“虚假评价”写入禁止条款,明确经营者不得对“销售状况”“用户评价”作虚假宣传,禁止“组织虚假交易”帮他人刷好评;平台若未尽审核义务放任刷单炒信,将被认定为“帮助虚假宣传”同档处罚,罚款额度最高达200万元,情节严重可吊销营业执照。
“新法的施行为案件办理提供了法律支撑,也为后续行业规范给出了明确指引。”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蕾表示,检察机关将同步援引新法,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行业自律无缝衔接,为数字经济装上“双保险”。
诉源治理 差异化普法覆盖三类重点群体
案件办理中,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发现,52%的刷单参与者是在校大学生,辖区内线上线下商户、电商平台员工也亟须加强风险识别能力。为此,检察机关将“法治进校园、进企业、进商圈”纳入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开展差异化普法宣传:联合高校开设“数字经济法治课”,以案释法揭示刷单骗补的法律后果与职业风险;编制《电商平台合规经营指南》,通过“检察官驻点”“法治体检”等方式帮助商户规避法律风险;开展“数据安全与反不正当竞争”专题培训,提升平台风控能力。
“双十一”将至,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法治护航,让这场消费盛宴更具“安全感”与“公平性”。王蕾表示,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最高检工作部署,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案中感受公平正义”为核心遵循,践行“高质效不仅是办对案,更是办好案,让结果合法律、顺民心”的履职理念。将以精细化办案守牢法律底线,确保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实现“办对案”基础目标;同时以“治罪+治理”延伸检察职能,将保障群众权益、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贯穿履职全过程,以法治力量在数据“云端”守护市场公平与消费者权益,让司法温度直抵人心,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