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五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五华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五财〔2024〕46号)等文件要求,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五华区2026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工作,编制如下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一、项目名称
五华区2025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
二、项目对应指导目录代码及名称
B0702 评估和评价服务
三、购买主体
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四、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五华区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五华区财政局拟聘请2家第三方机构,在预算编制阶段、预算执行阶段和决算阶段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进一步推进预算和绩效深度融合。
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一)预算编制阶段。完成2026年事前绩效评估、项目入库评审和绩效目标审核及绩效目标重点审核等工作。
(二)预算执行阶段。完成2026年绩效运行财政重点监控工作。
(三)决算阶段。完成2025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审核和财政重点抽查复核工作以及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四)其他咨询服务。开展对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及其他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工作。
聘请的2家第三方机构每家均需要提供以上服务,原则上承担总量二分之一左右的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五华区财政局实际下达的工作内容为准。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预算总金额:55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每家第三方机构不超过27.5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伍仟元整)。
(二)资金来源:五华区财政局年初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专项经费。
六、承接主体选择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项目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目录之外,且项目总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以下,拟按照五华区财政局内控制度、财务制度进行采购。
七、承接主体资质及服务要求
(一)承接主体资质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服务要求
1.受托第三方机构根据五华区财政局相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和要求,搭建工作组,做好五华区2026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并出具相应成果报告。
2.受托第三方机构必须配备沟通能力、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与,确保工作质量。项目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跟踪、统筹各环节工作,准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成员不得中途调换,人员配置表应列出近几年参加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审核、重点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审核和抽查复核、绩效评价等类似项目的经历,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组长必须具备此类项目工作经验。
3.受托第三方机构要严格执行各环节工作规定的程序,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科学、规范、合理地开展工作,出具的成果报告要格式规范、依据充分、客观公正、语言简明扼要、表达清晰、分析逻辑性强、内容完整、问题及原因分析准确、对策建议切实可行,并对成果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为规范受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相关工作行为,提高成果报告质量,五华区财政局将根据第三方机构的过程管控和提交的成果报告进行考核和质量验收,考核和质量验收结果与服务费支付挂钩。
八、资金支付方式
根据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分期支付服务费用。
九、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在2025年10月15日17时前将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报价、服务方案、相关业绩、人员配备等资料)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密封完好递交至昆明市人民中路66号1号楼604室五华区财政局绩效会计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尤老师 63124186
李老师 63627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