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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对门山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对门山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对门山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对门山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昆明五华区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崇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110kV线路起于对门山光伏110kV升压站,行至110kV普茨线30#-31#档内新立“T”接塔止,新建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全长4.023km,新建铁塔17基。新建线路全线采用JL/LB20A-150/35铝包钢芯铝绞线。

项目总投资799.71万元,环保投资31.8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期间在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并在大风干旱天气适当加强洒水次数;合理紧凑安排施工时间,缩短土石方施工时间;避免在干旱、大风的天气进行项目场地平整作业;使用密闭车斗对物料进行运输;对项目所用建筑材料用防尘布进行遮盖;选用尾气达标的车辆作业。通过上述措施施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接受。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各塔基施工过程废水分别经设置临时沉淀池对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塔基混凝土搅拌和洒水降尘,不外排;本项目输电线路施工人员沿线分散,依托周围居民生活设施及厕所,污水随当地村民的污水及粪便一同进入化粪池,用作农家肥,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施工车辆噪声,噪声源强在70~95dB(A)之间。为减轻施工噪声对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优化施工方案,施工期间尽量安排在白天(7:00~22:00)进行,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作业;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低速禁鸣;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四)固体废物: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开挖土石方、生活垃圾。筑垃圾中混凝土、砂石、废砖块等不可回用的同填方一同用于塔基回填,废弃导线、包装材料等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废弃土石方产生,项目不设单独的表土堆场,于就近施工场地内堆放,开挖的表土堆存时设置临时围挡和覆盖,开挖的表土用于施工结束后临时施工场地生态恢复使用。

(四)生态环境:项目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占地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植被植物的影响。工程施工对动物生境的扰动以及工程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禁止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临时设施。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基础施工后应对塔基下方及临时施工场地进行全面的植被恢复,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恢复,选用当地适生乡土植物进行植被重建。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禁止使用外来物种。施工前进行环保宣传教育,环保标识标牌制作,施工人员的违法行为管控;施工单位严格划定施工区域界线,禁止超范围、超计划占地。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避免毁坏,及时报告当地森林公安或林草部门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理。高塔跨越红线区域,设计好导线对林木高度,严禁砍伐电力通道;设置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避免在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布设临时设施。高塔跨越永久基本农田区域,设计好导线对地高度;设置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后期设置电磁环境宣传牌、警示牌。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运营后无废气产生,不会对沿线的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二)废水: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项目运营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三)噪声:输电线路运行期,由于电晕放电会产生一定的可听噪声。根据类比监测可知,本工程110kV单回输电线路建成投运后,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改变途经区域的声环境功能。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输电线路项目运行期间,对线路的维护会对沿线超高树枝进行修剪,修剪后的树枝就近提供给附近村民使用;对绝缘子等配件以及其他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这些废弃物集中收集交给原供应商回收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五)环境风险:本项目为输电线路工程,本项目运营期不涉及风险物质。

(六)生态环境:线路运行期间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不对周边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运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影响可接受。

(七)电磁环境:运行期输电线路会产生电磁环境影响。本项目110kV架空输电线路使用三角排列、水平排列。途径区域包括居民区和非居民区,《报告表》最不利预测塔型三角排列选取1B1Z3-J3型、水平排列选取1B1Z3-Z2型,计算高度新建线路采用设计最小对地高度计算,居民区≥6m、非居民区≥7m。经预测,项目新建线路途经居民区和非居民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μT的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对门山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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