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智川云层金属零部件表面热喷涂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智川云层金属零部件表面热喷涂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智川云层金属零部件表面热喷涂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教兴路5号云南五华产业园区内,租用第5幢第1层标准厂房进行建设。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智川云层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园区标准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500m2,主要按照需求对各机械零部件进行表面喷涂加工,新建热喷涂生产线1条,主要包含超音速火焰热喷涂系统2套、大气等离子热喷涂系统1套以及喷砂粗化系统1套;以及配套的除尘系统、隔音房、立式转台及卧式转床、空压机系统以及工业气体管路系统组成。设置有来料暂存区、休息区、操作间、成品库房、包装区、加工区、空压机房、检测房、原料贮存间等。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6.67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通过采取洒水降尘,且本项目施工主要在厂房内,厂房相对封闭,厂界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mg/m3。机械废气、焊接废气产生量较小,经稀释、扩散后周围环境影响很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二)废水:施工废水产生量较少,回用于项目内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食宿,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内公厕等公共设施处理。项目施工期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施工设备在20m处的预测值能够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标准,即昼间<70dB(A),项目夜间不施工。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按规程操作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减速、减少鸣笛等噪声防治措施后,能减缓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区域周边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建筑垃圾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
喷砂粗化废气为粉尘,该工段在密闭、负压操作间内进行,并设置有吸风管,收集的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尘大部分沉降在地面,使用吸尘器收集,剩余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热喷涂废气主要为S02、N0x、颗粒物,该工段在密闭、负压操作间内进行,并设置有吸风管,收集的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被收集的少量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无组织废气:
项目使用的D60(S)流体具有挥发性,以密闭桶装贮存,仅在使用时有短暂时间未处于密闭状态,会有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呈无组织排放。
对部分不合格产品采取手工、机械打磨过程中产生的打磨粉尘,大部分沉降在地面,使用吸尘器收集,剩余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投入除盐剂,不外排;员工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园区内公厕等公共设施处置,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
(三)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昼间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厂界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包括:一般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废弃工件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HW08,900-249-08)、含油劳保用品(HW49,900-041-49)。危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环境风险:项目需设置符合要求的阻火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储罐均进行静电接地;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行;严禁吸烟,禁带火源;危险废物贮存间按重点防渗区进行建设:制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智川云层金属零部件表面热喷涂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