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五华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受五华区人民政府委托,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决定就《五华区既有非住宅类建筑增设电梯实施意见(试行)》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五华区既有非住宅类建筑增设电梯实施意见(试行)》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于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将在《第2号通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本市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与《五华区既有非住宅类建筑增设电梯实施意见(试行)》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少于1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不少于5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五华区自然资源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由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五华区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7:00。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信函报名请函寄至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政编码:650021);传真报名请填写好《听证会报名表》后传真至0871—65335948;网上报名请登录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kmwh.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发至whqlswhmcbh@163.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将于听证会召开前7个工作日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五华区既有非住宅类建筑增设电梯实施意见(试行)》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地址: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2号楼704 邮编:650021
联系人:杨楠
联系电话:0871-64150230
电子邮箱:whqlswhmcbh@163.com
特此通告
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