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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关于开展2025年养老服务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行动“揭榜挂帅”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文旅产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六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通〔2025〕15号)文件要求,推动大规模养老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通过择优遴选优质养老服务协会、企业,提升企业职工技能、实现培训+就业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推进五华区康养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全区开展养老服务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行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榜单项目范围

围绕服务全区养老服务企业对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和就业重点人员技能人才培训的实际,根据全区康养服务技能人才需要,通过“面向社会征集+行业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1000人(其中:新型学徒制培养100人)的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等与康养服务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和《云南省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培训。

二、培训人员范围

1.企业参保职工;

2.符合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的企业职工;

3.订单式培训的就业重点人员(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六类人员)。

三、绩效要求

由揭榜主体围绕培训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自行确定培训时长,自主提出一项或多项培训绩效目标,经评审后确定。绩效目标应包含但不限于学员满意度、参训率、技能提升(取证)、就业情况和工资收入等目标。对产业发展所开展的培训注重评价培训后人员从业情况,对转移就业劳动力或零工人员开展的培训,注重培训后6个月内就业创业情况或稳岗率等;企业职工的培训应注重评价企业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新增就业岗位情况、技能岗位薪酬水平提升情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就业重点人员培训后就业率达到100%的,培训补贴标准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云南省特色优势产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第一批)的通知》(云人社函〔2025〕62号)文件给予上浮30%。

四、揭榜条件

具有稳定就业、提供就业岗位的协会、企业等单位均可申请揭榜,揭榜单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

(二)具备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三)与具备相应工种培训资质的院校、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签订培训合作协议;

(四)揭榜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揭榜时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验榜评估

揭榜单位完成培训任务后,五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会同行业协会、第三方监督机构,对项目申报主体开展绩效评估,除企业参保职工外,评估结果以培训后实现就业的就业率作为享受补贴的主要依据。

六、补贴兑现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云南省特色优势产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第一批)的通知》(云人社函〔2025〕62号)文件拨付。企业职工开展的培训,须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依据),否则取消相应班次培训费用申报。(如省、市出台具体操作文件,培训补贴标准按上级文件调整)

七、工作要求

(一)注重质量效益。揭榜单位突出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项目绩效评估机制要求。

(二)加强工作调度。培训项目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五华区公就中心按培训进度,对培训项目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对进度缓慢滞后、成效不明显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或1个月内未全面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的取消其培训资格并将培训名额统筹分配给其他揭榜主体或重新选择揭榜主体;对培训效果显著、订单式培训就业率达到100%的企业,总结凝练项目亮点,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实施。

(三)强化资金监管。“揭榜挂帅”项目的补贴资金标准依据人社、财政部门培训补贴目录及动态发布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标准执行。培训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督导检查,落实资金管理要求,完善资金支出台账和清单,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对弄虚作假或骗取套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该班次培训补贴的发放,已经发放的依法予以追回。

八、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8日起至2025年9月12日上午12点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五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管理培训科办公室(昆明市五华区正义路五华坊17号306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3584826、0871-63588196;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提交符合本公告此要求的书面材料,包括:

(1)符合“四、揭榜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培养计划方案,明确培训后实现的绩效目标,格式自拟;

(3)承诺完成培训计划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时报送1份,报名资料不予退回。

             


      五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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