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为: 首页>五华动态>通知公告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通知书(五人社监询字〔2025〕第01641号)

五人社监询字〔2025〕第01641号

湖北国泰恒信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需要检查你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请你单位收到该调查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到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址:五华区正义路五华坊42号五楼506室)接受调查;并须携带你单位以下材料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职工花名册复印件

4、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所有员工出勤记录和工资支付记录复印件

6、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8、昆明市五华区春城映象A9地块幼儿园所有员工实名制台账

9、昆明市五华区春城映象A9地块幼儿园所有施工承包合同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书面材料。

若你单位不执行本通知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保障监员:王亚涛             监察证号:24-Z19001

              谭笑东             监察证号:24-Z19200

联系电话:0871-63584386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9日


备注:本调查询问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一份交被调查询问人。


Copyright © 2012-2021 www.kmw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昆明市五华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我们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

技术支持电话:0871-63627325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20002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622号

备案号:滇ICP备20240442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