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评估机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195号令)、《昆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昆政办[2015]104号)等规定,按照五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华区麻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滇缅大道艺苑巷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五政办通〔2022〕26号)的规定及征收补偿协议约定,为顺利完成回迁安置房交付工作,需对回迁安置房屋进行价值评估。为保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择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回迁安置住户的利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五华区麻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滇缅大道艺苑巷段回迁安置房屋位于五华区丰宁街道办事处,涉及回迁安置住户26户,回迁安置面积约2600平方米(实际工作量以委托协议确定为准)。
二、报名所需条件
由于本项目涉及土地及房产的价格评估,要求报名的评估公司具有房屋评估及土地评估资质。
三、报名应提交资料
1.参加报名申请书;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公司简介及业绩(PDF盖章版,篇幅简洁,分别控制在A4纸两页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
2025年8月20日至8月22日17: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人民中路66号2号楼504室)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五、评估收费
按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建设厅《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云价房发[1995]200号)规定,评估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服务费。
六、相关事宜
1.本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产生采取自愿报名参加方式;
2.本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采取由回迁安置住户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回迁安置住户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也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或者被征收人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联系人:杨晓峰,联系电话:63368810
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