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为: 首页>专题>普法强基>普法动态
“检察+综治”模式聚合力,联动化解促和谐

“我们想明白了,接受你们的处理决定,虽然结果没有达到预期,但是整个过程你们很尽心尽责,我们也想像你们建议的一样,去尝试其他路径,非常感谢你们!”说罢,段某甲代表其远在省外求学的儿子段某乙表示自愿息诉息访。

这是2025年8月8日在五华区综治中心的调解室里发生的一幕,随着段某甲在息诉息访文书上签字,困扰段家一年之久的“心结”终于解开,这起“立案监督”控告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事情还要从2024年8月中旬说起。段某乙在参加篮球比赛拦防对方球员李某某时,被李某某的手肘撞击到鼻子,致轻伤二级。段某乙认为李某某系故意伤害自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遂向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报案。五华分局对该案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后经复议、复核,段某乙仍不服,向五华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因段某乙在外上学,后续具体事宜由其父亲段某甲全权处理。

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全面审查在卷证据,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认真听取段某甲、李某某及经办人员的意见,分别邀请体育、法学专家进行论证,并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召开听证会听取人民听证员意见,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最终依法认定根据现有证据,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至此,案件在检察机关的监督程序上宣告结束,但考虑到申请人段某乙及其父亲始终不能理解原案处理决定,检察履职并未就此停下脚步。为了更好地“了法结解心结”,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将案件提交五华区综治中心,依托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化解矛盾。

五华区综治中心了解事件原委后,专门挑选了经验丰富的律师、人民调解员与检察人员共同释法说理。期间,检察人员再次系统梳理了案件事实,详细阐明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原因以及在此期间为准确作出决定而开展的工作,避免申请人一方存在误解;律师就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耐心讲解,为申请人一方分析指出其他救济途径并提示相关风险;人民调解员则着重对申请人一方进行心理、情感方面的疏导。经过共同努力,申请人一方最终认同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表示会继续依法从其他方面主张权利,在所有程序完结后,无论得到怎样的结果都将开启新的生活。

222

自五华区综治中心正式运行以来,五华区人民检察院选派检察业务骨干,组成办案团队以常驻的形式入驻综治中心,通过“检力下沉、服务前移”模式,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工作大局,助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开启“检察+综治”协同治理新篇章。

制定工作办法,规范办理行为

为提升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高效开展工作,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办法》及办案指引,明确人员职责、工作要求、内外部衔接机制,确保有序开展工作的同时,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前移检察端口,助力基层治理

通过入驻综治中心,将12309检察服务中心端口前移,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为群众答疑解惑,开展法律宣传,把检察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人民群众身边,减少信访群众诉累、访累,打通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最后一百米”。

强化内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充分利用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强化与内部职能部门及法院、公安、司法局等单位的联动协作,形成“1+N”的工作格局,运用好“检调对接”“检察听证”等制度,促使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等案件达成和解,社会帮扶走深走实,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

延伸监督触角,提升监督力度

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全量汇集信访数据的资源,发现法律监督线索,履行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注重收集与检察工作有关的社情民意,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社区矫正等领域的社会治理漏洞,提出检察建议。

111

下一步,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把法律监督职能有效融入综治中心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体系,不断优化服务流程,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深化法律宣传,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护航五华区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Copyright © 2012-2021 www.kmw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昆明市五华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我们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

技术支持电话:0871-63627325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20002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622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92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