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纪为纲”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思想防线,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这片广袤沃土上落地生根,2025年8月7日上午,五华区检察院指派崔露丹检察官依法对陆某某受贿一案提起公诉。五华区政法委、南方电网信息中心、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三十余名干部现场旁听了该案庭审。
“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庄严的法槌落下,陆某某受贿一案庭审正式开始。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在公诉人条理清楚、论证有力、掷地有声的指控中清晰地呈现出来,公诉人依据被告人陆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动机、社会危害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当庭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围绕案件事实本身、提倡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依法规范用权等方面进行警示教育。
最终,被告人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家庭、单位、社会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对自己犯下的罪行追悔莫及。此次检察官出席公诉将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详细还原了被告人陆某某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事实真相,深刻揭示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底层逻辑,让旁听人员真切地认识到讲规矩、知敬畏的重要性。
下一步,五华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依法惩戒犯罪,依托此次庭审警示效果,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以纪为纲、以纲促廉,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营造海晏河清、风清气正的廉洁五华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