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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西北绕城光伏发电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西北绕城光伏发电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西北绕城光伏发电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北绕城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街道及西翥街道

建设单位:华润新能源(昆明)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工程交流侧容量50.56MW,直流侧安装容量60.99184MWp,共由25个光伏子方阵组成。项目总占地面积86.5349hm2,工程建设由主体工程(光伏发电系统、升压站)、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临时工程、依托工程组成。本次评价内容不含送出线路工程,送出线路工程将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施工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如下。

1、废气

项目施工场界四周应设置临时围挡防护措施,光伏场区及检修道路等施工时,应结合周边居民区等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进行围挡防护;采取湿法作业方式,每天定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施工现场内的水泥、黄沙等粉状材料应尽量袋装密封,散状建筑材料堆放时应采取覆盖遮挡措施,必要时加盖工棚;装运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应进行覆盖遮挡,粉状材料采取密闭式运输,避免沿途抛洒扬尘;选择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

2、废水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土石方工程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场地设置1座旱厕,施工人员粪污等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结束后旱厕应予以拆除并无害化处理;在施工区域设置8个2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收集后经中和、澄清处理,回用于混凝土养护、车辆、设备清洗和场地洒水降尘等环节,不外排;各片区施工前,应先按主体设计及水土保持方案完成截排水沟及临时沉淀池的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初期雨水经临时排水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部分再顺流至附近沟渠。

3、噪声

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的影响;尽量缩短高噪音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在靠近居民点一侧施工时应设置临时隔声屏,尽量避免高噪声的设备同时施工,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为减少施工运输车辆对运输道路两侧居民的影响,材料运输应选在白天进行,同时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在靠近居民路段减速行驶、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

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修订)》(2018年),对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行“日产日清”送至附近集镇或村落垃圾收集点处理;施工临时旱厕定期委托周边居民清掏后用于周围耕地施肥,施工结束后旱厕应予以拆除并无害化处理;项目临时表土堆场设置在施工场地及升压站永久占地范围内,应远离河道,做好拦挡和截排水措施,堆存时应进行适当压实处理,大风天气时进行覆盖遮挡。

5、生态环境

项目主要利用矿区复垦区域铺设光伏板,场地现状植被主要为灌木杂草等,建设对植被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地表开挖和占地造成植被破坏、埋压等。经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区域植被覆盖度较低、没有珍稀植物,且多为人工种植的白三叶、黑麦草、火棘、爬山虎、油麻藤、车桑子、马刺草、狗牙根等,由于项目主要破坏的是易生长的灌木及杂草,且在铺设完成后会对施工区域进行植草,故项目建设对当地植被的总体影响不大,施工造成的部分植被破坏不会导致评价区生物多样性改变等不良后果,植被破坏可得到有效补偿,施工期影响较小。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气

升压站内使用清洁能源,食堂油烟经处理效率不低于60%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最终通过高于屋顶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化粪池、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加盖密封;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减少因生活垃圾腐烂而产生的异味影响周围环境。

2、废水

太阳能光伏板清洗过程中不添加清洗剂,产生的废水污染物主要为SS,废水回浇于下方林草植被,被植物等吸收,不会在地面形成径流,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的城市绿化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3、噪声

逆变器应分散合理设置,尽量远离周边居民区等保护目标,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安装要求安装,通过采取加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等措施减小振动;升压站各电气设备应严格按标准安装,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平稳运行,避免因转动部分与外缘碰撞、摩擦而加大噪声,避免出现尖端放电等;风扇、水泵等设备应采取减振措施,水泵采取隔声降噪;加强项目站区内的绿化用。

4、固体废物

更换下来的废旧光伏电池板暂存于升压站一般固体废物储存间,后期由设备生产商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和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隔油池废油、餐厨垃圾委托当地负责处置餐厨垃圾的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事故油池内废油等暂存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库设计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无公众参与。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8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西北绕城光伏发电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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