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为: 首页>其他>双公示专栏>行政许可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颉航能源有限公司黑林铺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颉航能源有限公司黑林铺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颉航能源有限公司黑林铺加油站改扩建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颉航能源有限公司黑林铺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滇缅大道2772号

建设单位:云南颉航能源有限公司黑林铺加油站

建设性质:改扩建

环评单位:云南滇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进行原址改造,将原三个30m3储油罐(92#、95#、0#各一个)更换为一个50m3 92#储油罐,一个50m3 95#储油罐、一个30m3 98#储油罐和一个30m3 0#储油罐,为二级加油站。更换加油机,由9台双枪加油机更换为7台4枪加油机。停车区改造、建设。将原罐区位置改造为停车区。站房、罩棚、附房、卫生间及原有公辅设施均为原有,仅涉及少量翻新工作,不新增建设内容。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施工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如下。

1、废气

项目施工期间,对场地进行开挖、平整,罩棚及站房、附房等翻新、搭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主要污染物为TSP,不含有毒有害的特殊污染物质,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将通过加强管理,遮盖等环保措施是施工场地扬尘防治的常用措施,也是比较有效的措施,可取得较好的降尘效果,治理后的废气经过空气稀释、自然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其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2、废水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及工具清洗废水,施工场地地表径流废水。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主要产生少量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污水性质不复杂,污染物浓度低,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建设期使用的设备主要有装载机、运输汽车电钻、手工钻、无齿锯、运输车辆壁,源强85~90dB(A)。这些设备在施工时将对施工区附近的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施工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高噪声设备,以避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06:00)和12:00~14:00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③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施工机械选型时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音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

④优先采用具有先进工艺的低噪声设备。

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四周均要求设置不低于2.5米围挡。

项目建设内容较少,施工期较短,施工噪声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在环保治理设施的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的固体废弃物为原有罐体及输油管道等;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等。可回收部分收集后出售给废物回收站,不可回收部分收集后运至具有合法手续的弃土场地合法处理或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采取的具体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现有罐体及输送管道在拆除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对罐体进行清洗,清洗后的罐体外售物资回收公司:清洗的废油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运输至站外并进行合理处置;

②油罐区、加油区等区域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开挖土石方送至原有油罐区开挖区进行回填,尽量实现项目区内土石方平衡:如需外运,委托具有运输资质的公司进行运输,运至具有合法手续的弃土场地合法处理。

③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弃混凝土渣、废包装材料、废焊条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等。废焊条、废包装材料、废金属等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废弃混凝土渣等委托具有运输资质的公司进行运输,运至具有合法手续的弃土场地合法处理。

④设备、设施安装以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包装材料等可回收部分收集后出售给废物回收站,不可回收部分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⑤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处置达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行期间大气污染源包括油罐车卸油、储油罐储油、加油机加油过程中排放油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除此之外还有车辆尾气、及化粪池、公厕异味、备用发电机尾气等。

油气:主要来自于储罐大小呼吸、加油作业、油罐车卸油等过程,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报告表》分析:项目储罐、汽油加油机、油罐卸油等均设置油气回收系统,油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7004t/a,呈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4.0mg/m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浓度限值,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30mg/m3。

加油车辆尾气:加油车辆产生的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H、NOx、CO等,间断不连续产生,呈无组织排放,经空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备用发电机废气:《报告表》分析,备用发电机柴油燃烧会产生废气,备用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废气产生量较小,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恶臭:项目公厕产生的恶臭废气,污染物主要为NH3和H2S,《报告表》提出在公厕喷洒消毒药剂、放置除臭剂,最大限度地减少恶臭污染物的产生。

2、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废水、冲厕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初期雨水。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地面清洁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油水分离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处理。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加油机、潜油泵、备用发电机噪声。

加油机底部设置减震垫,加油机壳体降噪;《报告表》预测:正常情况下东、南、北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邻滇缅一侧35m范围内满足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周边保护目标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

项目投入使用后,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化粪池污泥、油水分离池废油、油渣、油泥、沾油消防沙和废弃的含油抹布、加油机中更换的滤网。

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7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公示栏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颉航能源有限公司黑林铺加油站改扩建项目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Copyright © 2012-2021 www.kmw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昆明市五华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我们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

技术支持电话:0871-63632514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20002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622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92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