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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注销云南济福堂健康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五华云冶路诊所的批复

五卫复〔202548


云南济福堂健康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注销云南济福堂健康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五华云冶路诊所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注销云南济福堂健康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五华云冶路诊所登记号为MADM005U853010219D2192诊所备案凭证》,诊所备案凭证由区卫生健康局收回,销后不得擅自开展医疗保健活动。

  二、请你单位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等要求,妥善保管患者病历。

  此复。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

202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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