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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广东省博罗县唐某等人非法占用耕地堆填土案

(一)基本案情。2023年11月,博罗县自然资源局某自然资源所巡查发现,唐某等4人在未办理用地手续情况下,擅自占用博罗县某镇某村31.1亩土地(耕地29.75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21.8亩)堆填土。12月,经博罗县农业农村局确认,耕地种植条件遭严重毁坏。2024年3月,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将案件线索移送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二)警示意义。土地博大厚重,承载万物,孕育希望。我们每个人应该以赤子之心相回报,格外爱护和珍惜土地,绝不容许任何毁坏土地和耕地种植条件的行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4号)第三条规定,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10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本案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迅速出击,依法履行职责,亮明了态度,对严重毁坏耕地种植条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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