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五华区龙庆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五华区龙庆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五华区龙庆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
建设单位:昆明市五华区水务局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水工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项目包括龙庆河河道节点改造工程、龙庆河河道清淤工程、大村-东村社区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李子坪-头村片区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独秧田-二村片区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山区村庄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其中:河道节点改造工程,在龙庆河下段对9个河道节点进行改造,河堤修复529m;河道清淤工程,在龙庆河下段进行清淤,清淤工程量约9378m3;大村-东村社区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2000m3/d;李子坪-头村片区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独秧田-二村片区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建设200m3/d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共2座;山区村庄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建设7座三格化粪池及污水收集管网。本工程占地面积为77553.002m2,其中永久占地为12055.602m2、临时占地为65497.4m2。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施工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如下。
1、废气
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清淤恶臭、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期拟采取的施工废气防治措施:临近保护目标的施工段设置围挡;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粉(粒)状料堆放进行遮盖;采用密封罐车或采取篷布遮盖运输、控制车速;缩短淤泥疏挖工期、及时清运淤泥等。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减缓施工期废气对周边敏感点及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废水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生活污水、淤泥沥水以及施工作业对河流水体的扰动。
施工期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集中在枯水期,采用分段围堰进行施工导流,施工场地与河道之间以围堰阻隔,不会对河道水体产生直接接触扰动;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试压废水采用龙庆河河水,结束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生活用水主要为清洗用水,集后用于洒水降尘;项目采用干床清淤方式,原位干化期间产生的淤泥沥水暂存于清淤河道下游围堰中,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洒水降尘。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施工期对地表水的影响可接受。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车辆。施工期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及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施工;分段施工,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在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临时围挡;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保养,避免鸣笛等。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土方、淤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拟采取的固废防治措施:项目废弃土石方运至合法弃渣场处置;淤泥舍水率降至60%后运往合法弃渣场处置;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或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生活垃圾依托当地村镇垃圾处置点处置。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的恶臭污染物,主要成分为NH3、H2S和臭气浓度。项目污水处理站产臭构筑物设置为地下式.半地下,地上构筑物封闭,通过喷洒除臭药剂、绿化吸收,大气稀释扩散后,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在厂界能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废水
项目大村、东村社区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尾水灌溉期回用于五华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农田灌溉;非灌溉期部分1500m3/d回用于五华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剩余部分500m3/d、60000m3/a(按非灌溉期120天计)拟通过管道排入沙朗河(龙庆河)。龙庆社区2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李子坪-头村片区污水处理站、独秧田-二村片区污水处理站)尾水回用于农灌,不外排。山区村庄污水采用“三格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共设置7个三格化粪池,经处理后回用于附近山地灌溉,不外排。项目为环保项目,实施后对排入周边地表水体的污染物是有削减的,项目实施后对改善沙朗河(龙庆河)流域水质有积极作用。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水泵、污泥脱水机、鼓风机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及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化验废液和在线监测系统废液、废紫外灯管、废机油。项目产生的各危险废物暂存于大村、东村社区污水处理站危废贮存间内,定期由厂家进行更换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报告表》提出,危废暂存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一般固废包括污水处理站运营中产生的栅渣、污泥、废滤布、废弃填料、人工湿地修剪植物、生活垃圾。栅渣经清掏滤水,污泥采用板框压滤机压滤后,含水率小于60%,委托昆明滇池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清运处理;废滤布、废弃填料由设备厂家回收带走;人工湿地修剪植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项目固废能得到合理地处置,运营期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三、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四、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7日止(不含节假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五华区龙庆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