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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昆明市五华区乐之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高新分校办学地址的公示

现有昆明市五华区乐之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五华区教育体育局申请变分校办学地址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五华区教育体育局决定对昆明市五华区乐之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拟变更事项予以公示如下:

1. 申请项目:变更高新分校办学地址

变更前许可项目: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M1-4地块“和成国际研发中心”

变更后许可项目: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和昌源北路交汇处昆明西城时代广场A5-F3-03号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若该变更许可事项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可向五华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科进行反馈或投诉。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五华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科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电话:0871—64108035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地址:人民中路66号五华区人民中路办公区4号楼202室。

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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