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为: 首页>其他>双公示专栏>行政许可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五华云一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五华云一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五华云一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五华云一儿童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大观街道西坝路2号

建设单位:昆明云一儿童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策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设置住院床位30张,诊疗科目包括内科、外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精神科。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施工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如下。

1、废气

由于本项目施工内容规模不大,主要以人工施工为主,大气污染物产生量不大。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在已有的房间内进行施工、设备安装,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无组织粉尘和焊接废气,影响主要在项目室内,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采取施工期间关闭门窗、及时清扫、洒水降尘、使用新型环保装修材料等措施后,施工粉尘和装修废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施工过程不存在土地开挖、基础建设等内容,不新增占地,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在已有的房间内进行简单的室内装修、设备安装,施工工具清洗废水回用于施工过程无施工废水排放。

施工人员洗手废水和入厕废水,产生量较少,全部依托租用楼栋配套建设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电锯、手工钻、电钻等机械设备,噪声源强在80~105dB(A)之间。为减轻施工噪声对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项目施工期间将采取以下缓解措施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

①从声源上控制:项目施工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

②严禁夜间施工,若必须进行夜间作业,需按要求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并将施工信息告知周边住户及单位。

③施工企业应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合理安排工期,缩短施工的施工时间。

本项目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①建筑垃圾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分类处理,分拣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废钢筋、废铁块等,可回收部分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

②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食宿,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2kg/d·人计,则产生量约2kg/d,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

项目固体废物处置达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辆尾气、污水处理站异味、消毒异味、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异味等,均呈无组织排放。项目运营期对车辆进场道路及时清扫减少地面扬尘;加强污水处理站管理,定期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消毒杀菌,并及时检修,避免因系统故障增加恶臭产生量;污水处理站运营产生的污泥及时清运,清运处置过程中,通过对车辆加盖等方式减少污泥恶臭影响:医疗废物暂存间采用封闭式建筑,使用紫外灯杀菌:医疗废物存放时间不超过48h,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日产日清。因此产生的废气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所在地建设有完整的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管网、污水管网。

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收集后,进入西坝路市政雨水管网。

污水:项目运营期检验废液通过专用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密闭收集桶收集并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检验清洗废水经专门的收集桶收集加碱性试剂进行中和处理后倒入检验室水槽随其他医疗废水排入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西坝路市政管网最终排入昆明市第一水质净化厂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及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行噪声。

项目运营期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并定期检查,加强设备维护;备用发电机、污水处理站设施设置减震垫等减震措施;项目区加强车辆管理、禁止鸣通过采取相关措施,项目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东、西、南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且运行期噪声对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自来水净化废旧滤芯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紫外灯管采用专用收集袋收集后,定期委托厂家回收处理;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并暂存于污泥池,经生石灰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医疗废物使用医废收集桶分类收集后暂存医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医疗废物转移时,转移单位和接收单位做好转移接收记录,并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2天进行一次清运;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项目固体废物处置达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21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公示栏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五华云一儿童医院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Copyright © 2012-2021 www.kmw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昆明市五华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我们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

技术支持电话:0871-63632514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20002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622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92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