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审定结果公示 (2025年第4批)
发布时间:2025-03-06 16:09:50
信息来源:五华区医疗保障局
编辑:王猛
审核:李洪武
终审:裴瑶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第2号令)、《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签约联网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保通〔2024〕46号)相关规定要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开展了2025年第4批区属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评估工作,现将审定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7日起至2025年3月11日止(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定标准有疑问的,可向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医药机构服务科咨询,对审定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区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反馈意见。
医药机构服务科电话:0871-63585298
稽核科电话:0871-63584949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3月6日
五华区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审定结果公示表
序号 | 属地经办 机构名称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机构类型 | 审定结果 |
1 |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 | 昆明市五华区龙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6栋商铺 |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同意普通门诊、同意慢病门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