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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六问六答(五)

医疗纠纷案件

是当前易发、多发、高发的

一类民事案件

也是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审判中的难点和热点

五华法院西站法庭

推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六问六答》系列

为遇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当事人

出谋划策

今天推出第五期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1.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本质上属于合同。如果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法定情形,该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2.申请人民调解

五华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常驻五华区人民法院西站人民法庭,医患双方可以向五华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如果不存在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五华区人民法院西站人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经法院确认协议有效,即与生效的法院民事调解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

3.申请行政调解

医患双方可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达成的协议如果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法定情形,该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属于侵权纠纷。因侵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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