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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五华区袋鼠艾米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5所培训机构终止办学相关事宜的公示

各位家长、教职工、债权债务人:

因昆明市五华区袋鼠艾米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5所培训机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的规定,须终止办学。为保证相关人员或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就昆明市五华区袋鼠艾米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5所培训机构拟终止办学事项予以公示:

序号

机构名称

1

昆明市五华区袋鼠艾米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

昆明高新区昌源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3

昆明金榜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4

昆明市五华区臻传奇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5

昆明市五华区班比尼教育培训学校

被公示单位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相关法律规定和义务。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若以上培训机构终止办学未按上述条款履行对您的义务,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相关情况和投诉。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五华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科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电话:0871—64108035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二楼202室


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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