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六问六答(三)
发布时间:2024-11-29 15:51:25
信息来源:五华区人民法院
编辑:赵晓霞
审核:廖艳
终审:叶玮
医疗纠纷案件
是当前易发、多发、高发的
一类民事案件
也是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审判中的难点和热点
五华法院西站法庭
推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六问六答》系列
为遇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当事人
出谋划策
今天推出第三期
因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
引起不良后果的应注意什么事项?
若患者就医后有不良反应或产生了不良后果,患者或家属怀疑是因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的,医患双方除第一时间封存病历资料外,还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并做好封存记录,封存的实物包括所用的器具,未输完的药液或血液。封存的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
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委托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委托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