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六问六答(二)
发布时间:2024-11-29 15:50:24
信息来源:五华区人民法院
编辑:赵晓霞
审核:廖艳
终审:叶玮
医疗纠纷案件
是当前易发、多发、高发的
一类民事案件
也是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审判中的难点和热点
五华法院西站法庭
推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六问六答》系列
为遇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当事人
出谋划策
今天推出第二期
患者死亡的医疗纠纷
有哪些注意事项?
近年来,出现了多起患者死亡引起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因无法查明患者死因,导致无法判断医疗机构的责任,最终无法获得相应的医疗损害赔偿。
因此,在患者死亡的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 48 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 7 日。
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不同意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不同意或者拖延一方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