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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医云医疗产业发展(云南)有限公司五华虹山南路门诊部停业的批复

五卫复〔202488


医云医疗产业发展(云南)有限公司:

单位提交的关于医云医疗产业发展(云南)有限公司五华虹山南路门诊部停业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第三十九条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登记号为MA6PQWH8-353010216D1102医云医疗产业发展(云南)有限公司五华虹山南路门诊部停业年,停业期限自20241125日至20251124日,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由区卫生健康局暂时收回停业期间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此复。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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