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医云医疗产业发展(云南)有限公司五华虹山南路门诊部停业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1-26 17:49:25
信息来源: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编辑:施晓榕
审核:陈宇宁
终审:杨文焱
五卫复〔2024〕88号
医云医疗产业发展(云南)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医云医疗产业发展(云南)有限公司五华虹山南路门诊部停业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登记号为:MA6PQWH8-353010216D1102的医云医疗产业发展(云南)有限公司五华虹山南路门诊部停业壹年,停业期限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4日,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由区卫生健康局暂时收回,停业期间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此复。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