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是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也是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和财会监督的有力抓手。重点绩效评价是财会监督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监督,更是推动财政科学管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五华区财政局通过强化制度建设、评价前统筹安排、评价中紧扣关键环节、评价后督促整改、强化结果应用,打造“前、中、后”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全链条闭环管理,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作为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和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不断推进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五华区财政局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与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财会监督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谋划、同步推进,进一步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明市五华区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整治工作方案》《五华区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措施清单》《昆明市五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措施清单》《关于建立昆明市五华区财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制度,让财政资金监管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评价前统筹安排,强化协作配合。五华区财政局召开重点绩效评价入场见面会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推进会,统筹安排,要求各参与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作配合,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绩效管理科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各预算单位要提供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和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所需资料,对所提供的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做到不隐瞒,不遗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提供相关材料;第三方中介机构负责独立客观、统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和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专项检查工作;财政监督检查科负责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列入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清单并督促整改。
三是评价中紧扣关键环节,切实发挥绩效评价约束和引导作用。紧扣“全面性”,将投入到被评价项目的上级、本级及其他自筹资金一并纳入评价范围,贯穿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对资金的申报分配,管理使用、效益保障全过程进行评价;紧扣“专业性”,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准确把握制度要求,熟悉评价口径和评分规则,按照“扣分有因、得分有据”原则,采用资料审核、现场勘测、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据实量化打分;紧扣“客观性”,评价工作全程保持独立性,严格要求评价组成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各项纪律,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四是评价后督促整改,提升管理水平。通过重点绩效评价发现,有的单位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导致超标准发放工资、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完整、资金未专款专用,超范围使用资金,项目推进不及时;有的单位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采购;有的单位合同签订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有的单位档案管理不规范;有的单位固定资产未贴标管理,账实不符,信息未及时更新,固定资产核算有误等。五华区财政局将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意见建议,列入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问题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做到“以评促改”,切实提升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强化结果应用,推进成果共享。通过强化结果应用,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利剑”作用,助力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把“花钱问效”落在实处。将财政重点评价结果及时向各被评价单位反馈,并针对不同评价对象和不同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资金分配时进行应用。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时,结合结转结余资金情况予以优先考虑;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在安排下年度同类项目预算时可予以优先考虑;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在安排下年度同类项目预算时相应调减10%的项目预算;评定为“差”的,取消下一年度资金预算。相关单位和五华区财政局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进行“双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助推绩效管理工作不断进步和完善,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五华区财政局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区审计部门报告,为政府决策、人大监督、纪委监督、审计监督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与相关部门信息互通、资料共享、成果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强化财政资金从源头到末梢的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监管和跟踪问效,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和财会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