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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冠彪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冠彪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冠彪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普吉社区普吉路521号

建设单位:云南冠彪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滇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拟租用昆明道地中药饮片厂原有场地进行生产经营三年。设置2条中药饮片加工生产线(1条普通中药饮片;1条毒性中药饮片),年产普通饮片1025吨,毒性饮片10吨。主要工艺为净制、切制、炒制、蒸煮、炙制、煅制等,不涉及提取工艺。厂区内部不设食宿。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施工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如下。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进行室内装修及配套设施安装,在装修过程中对大气环 境造成的影响主要为装修废气及少量粉尘。本项目装修废气产生量相对较小,通 过加强室内通风,装修废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建筑施工为短期行为,产生的 环境空气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消失。装修阶段粉尘主要产生在装修材料切割、墙面打孔等过程,产生量很少,为无组织排放,且均在室内进行,对环境影响较小,随施工结束而结束,持续时间较短。

在施工期间,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尽量减少扬尘的产生,项目在施工期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施工时洒水降尘、关闭门窗,装修时采用经环保认证的涂料;

(2)建筑垃圾采取封闭方式清运,严禁高处抛洒。

2、废水

项目在施工期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为冲厕废水、洗手废水,经原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第九水质净化厂处理,对外环境影响轻微。

3、噪声

项目施工期主要拆除部分墙体修改布局以及后期房屋装修,无大型施工器具,施工时各种机械的近场声级在 80-105dB 之间。根据项目特点,提出以下治理措施 和建议: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 至次日06:00, 中午 12:00 至 14:00 施工;项目为室内施工,使用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时关闭门窗;

(2)施工前贴出告示,提前告知;

(3)施工人员装卸、使用材料时轻拿轻放,做到文明作业,减少作业噪声。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

项目在施工期拟采取如下措施:项目施工区设置若干的垃圾桶用于分类收集 项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

(1)装修垃圾可回收部分应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按城建部门要求 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3)加强对施工人员和施工过程的管理,规范固体废物的堆放与处置,严格 执行文明施工条例。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够 100%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 NMHC 表征)、异味。颗粒物主要来自项目净制废气和炒炙制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以 NMHC 表征)主要来自炙制过程中添加辅料所产生的挥发。异味主要是炒炙制、蒸煮、煅制等工序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高效活性锰催化分解技术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通过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设备清洗用水、地面清洗用水、实验室用水和员工日常生活用水。

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达《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5301/T 52-2021)和《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第九水质净化厂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第九水质净化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设备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主要噪声设备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并经一定的距离衰减后,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

①不合格原料:收集打包后退回供应商。

②净制固废: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③不合格产品:项目产品不涉及提取工艺,不合格产品按一般固废处置。

④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⑤高效活性锰催化分解器滤芯: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高效活性锰催化分解器滤芯不属于危险废物,由厂家定期上门更换回收,更换频率为2年更换一次。

⑥沉淀池沉渣: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⑦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

⑧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⑨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掏处置。

2)危险废物

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液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处置达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26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公示栏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冠彪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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