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为: 首页>五华动态>部门动态
法官倾情调解 当事人“点赞”送锦旗

“真的非常感谢您,法官!您的真诚、专业彰显了司法的温度和力量,实实在在解决了我的困难,让我真切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近日,五华法院在办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原告在案结事了后,向承办法官送来两面锦旗表示诚挚感谢。

案情简介

原告向承办法官反映其与被告之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意见分歧较大,矛盾难以调和,且被告阻止原告与孩子见面,导致原告难以直接哺乳其与被告生育的未满六个月的孩子,特向法院申请对被告作出人格权禁令、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促使被告配合原告对婚生子女进行哺乳,并对被告提起离婚诉讼。

调解现场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五华法院法官综合本案中原、被告各自的情况,双方婚姻关系建立时间长短及婚生子女情况,积极引导双方开展调解,从法理和情理的双重角度多次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安抚双方情绪,耐心引导双方冷静正确处理婚姻矛盾,并进行释法析理,明确告知被告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无论父母婚姻如何变化,都应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

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两人打开了心结,对哺乳期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一致,并就探视权行使及财产分割的问题达成了和解。最终,双方调解离婚,和平分手。

被告表示,认识到了争夺孩子的错误,今后将呵护孩子成长,尽到父亲的责任。原告也在被告积极配合原告母乳喂养孩子的情况下,主动地撤回了对被告作出人格权禁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表示会积极地配合被告对孩子进行探视,给孩子完整的爱。

法官心语

妥善地解决婚姻家庭纠纷,不仅能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地维护,而且有利于促进两方家庭和睦相处,更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国是千万家,家是最小国,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家庭的和谐与幸福关乎我们每个人。五华法院在办理婚姻家事纠纷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推进家事审判理念的探索创新,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注入司法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工作中,家事审判庭也收获了许多锦旗,在这些锦旗背后,不仅承载着来自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更是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诠释。

下一步,五华法院将妥善化解各类家事纠纷,整合基层治理力量,加强同检察院、妇联、公安等机关工作联动,消除婚姻家庭类案件矛盾激化的风险隐患,提升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Copyright © 2012-2021 www.kmw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我们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

技术支持电话:0871-63627325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20002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622号

备案号:滇ICP备20240442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