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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法院发出首份《执后告知书》

为传递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日,五华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首份《执后告知书》,督促被执行人打消侥幸心理,重拾诚实信用,以积极主动的态度认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某银行申请执行陈某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陈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五华法院依法强制拍卖了被执行人陈某的房屋,在扣除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评估费、辅拍费、搬家费等费用后,拍卖所得案款足额覆盖了申请人的债权,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其后,五华法院在向被执行人陈某发出结案通知书的同时,向其一并发出《执后告知书》,告知陈某强制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及带来的不利后果,希望其提高诚信意识,认清失信风险,讲诚信守规矩,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公民。

五华法院在《执后告知书》中,提醒被执行人:

1.要算清经济账,拒不履行义务不仅要承担原本应当履行的义务外,还需承担本金所产生的利息、案件执行费、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2.要算清信用账,拒不履行义务,会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要算清事业账,拒不履行义务,会成为人人口中喊打的“老赖”,工作事业将一落千丈,生活处处受阻。

4.要算好法律账,拒不履行义务,将随时面临法院的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最高将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陈某在收到《执后告知书》后,当即表示后悔在判决生效后没能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履行义务。陈某说道:“现在房子被拍卖了,产生了评估费、搬家费、拍卖费,还要多支付利息,在此期间面临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要是早一点跟债权人协商,或者与法院沟通,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积极处理就好了。”

五华法院真诚希望面临“失信”风险的各位当事人能积极面对问题,主动与债权人协商,或者到法院了解执行风险,争取主动履行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避免因强制执行产生额外的压力和成本。

诚信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社会进步发展的基石。缺乏诚信意识,缺乏对法律的尊重,在面临“失信”风险时不能积极面对,不能正确认识法律后果,抱有侥幸心理或者“摆烂”心态是导致当前诉讼、执行案件高发的重要原因。五华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发出《执后告知书》,既体现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也希望通过具体案例教育感化当事人,共建诚信社会,以文化人,推进诉讼、执行案件的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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