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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龙跃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分选及新型建材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龙跃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分选及新型建材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龙跃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分选及新型建材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龙跃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分选及新型建材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陡坡社区柏枝园

建设单位:云南龙跃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滇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25391.15m2,依托原有厂房进行建设,建设建筑垃圾分选车间、成品料棚、成品自动料仓、辅助用房、办公楼等,同时建设供电、供水、堆场、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项目拟建4条建筑装修垃圾分选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1条建筑装修垃圾分选生产线、1条RDF燃料生产线、2条砌块生产线),包括粉碎机、破碎机、装载机、输送机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处理建筑装修垃圾60万吨。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施工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如下。

1、废气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减少洒落;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的扩散范围。水泥、石灰等容易飞散的物料采取盖棚等防风遮挡措施,不裸露堆放;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适时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2、废水

项目场地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项目设置一个临时施工沉淀池,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均进入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制订合理施工计划,避开雨天施工,特别是土石方较大的工程必须集中安排于晴天,并尽量缩短施工期限。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电锯、手工钻、电钻等机械设备,噪声源强在80~105dB(A)之间。为减轻施工噪声对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项目施工期间将采取以下缓解措施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

(1)在施工过程中,设置围墙和临时隔声屏障;

(2)降低声源的噪声强度对基础施工过程中主要发声设备:空压机、电锯以及电刨等,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考虑采用其他措施进行代替,如使用水力混凝土破碎机代替风镐,这将都将大大降低噪声源强;

(3)减轻声源叠加影响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往往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和高强度等特点,施工单位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操作时间的方法加以缓解,并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收利用,本项目建设期间无永久弃土产生,故本次提出加强对土石方的管理,对挖出的土石方进行临时覆盖,适时洒水降尘,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暂存于原料区,项目建成后作为原料使用,暂存期间对建筑垃圾进行覆盖、围挡,适时洒水降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设置4根排气筒,2个水泥筒仓。

建筑装修垃圾处理废气:主要来自建筑装修垃圾处理上料、破碎和筛选、风选、可燃类物品破碎等工段,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项目在给料机、破碎机和筛分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风选机密闭并单独设置1套除尘系统,粉尘经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项目在可燃类物品撕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经核算,DA00l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58.05mg/m3、排放速率1.45kg/h,DA00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68.22mg/m3、排放速率0.49kg/h,DA00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0.49mg/m3、排放速率0.19kg/h,均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即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

砌块生产废气:产生于对砂石料、水泥和水进行搅拌的过程,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在搅拌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经核算,DA004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2.95mg/m3,可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即: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

粉料筒仓粉尘:主要来自水泥筒仓装卸过程,污染物为颗粒物。2个水泥筒仓仓顶分别设置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分别经高15m的DA005、DA006排气筒排放。经核算,水泥筒仓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7.06mg/m3,可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即: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建筑废料处理工段未有效收集废气、砌块搅拌工段未有效收集废气、原料卸料堆存粉尘、产品堆存粉尘,物料厂区内卸料、转运粉尘,皮带输送粉尘,主要污染因子均为颗粒物。

项目在原料堆存区设置2.8m高的围堰、副产物堆存区设置2.2m高的围堰、粉料堆存设置4m高的围堰,并均加盖篷布使堆存区成为半封闭堆场;生产厂房封闭;项目设置有车辆冲洗池,道路硬化,并定期对地面冲洗;在全厂设置6个雾杆(塔炮)、5台移动式雾炮和3台固定式雾炮对厂区进行洒水降尘;皮带输送为密闭式输送。经核算,项目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mg/m3。

(3)厨房油烟

食堂油烟安装集气罩、油烟净化器处理, 经处理后设置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所在构筑物楼顶排放。经核算,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可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即:油烟排放浓度≤2.0mg/m3。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

项目车辆冲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砌块生产线,不外排;初期雨水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沟及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砌块生产线和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回用于绿化,雨天储存在回水池中睛天回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

项目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产噪设备置于厂房内进行隔音降噪;对送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经预测,项目四周厂界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OdB(A),南侧临筑王线迂回路一侧可满足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危废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旧金属、玻璃等杂物收集后外售处置;石膏、渣土等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处置达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20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公示栏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龙跃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分选及新型建材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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