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中油绿岛能源有限公司西北三环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贵单位委托云南协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云南中油绿岛能源有限公司西北三环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昆明市五华区西三环辅路与王筇路十字交叉路口西南侧,地理坐标:东经102°38'30.579'',北纬25°5'43.965''。总投资2700万元,环保投资69.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57%。项目占地面积1331.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36.34平方米。项目建设站房、罩棚、油罐区、加油区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油罐区设置1个30m392#汽油罐、1个30m395#汽油罐、1个30m398#汽油罐,总容积90m3,并配置四枪加油机3台,为三级加油站,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汽油约为2320t。
该项目于2020年3月19日取得批复(昆五环评批复 〔2020〕9号),建设过程中因建设主体及设计调整,调整后占地面积增加、储罐容积增大、年销售量增加,与原环评相比发生重大变动,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第2条的情形(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项目发生的变动内容构成了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评。
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对《云南中油绿岛能源有限公司西北三环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昆环评估意见 五华〔2024〕13号),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同意项目按《报告表》所述位置、工程内容、规模、功能、环保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其站房、埋地式储油罐土建工程等均已建设完成,后续施工主要为站房装修、加油区罩棚建设、加油管线埋线、危废暂存间建设等工作。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现场采取设置围挡、适时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扬尘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应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厂界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排放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屋顶烟囱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排放浓度≤2.0mg/m3。
(二)落实水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备餐间废水经备餐间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处理。外排废水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A等级标准。
(三)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设立警示牌、施工围挡,选用低噪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运营期项目临西三环铺路一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应委托相关单位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应暂时贮存于危废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一般固废处置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四、建议建设单位根据《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项目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贮存使用化学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地下油罐应安装双层罐泄露检测仪,应采用新型“双层复合输油管道”;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必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污染防治及事故应急预案中的各项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及安全事故发生。
六、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设计阶段应开展环境保护设计,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自主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九、依法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024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