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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五环评复〔2024〕11号关于云南六六六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云南六六六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贵单位委托云南聚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云南六六六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沙河路旁昆明联想科技城一期 S1 幢 1-2 层 03 号,地理坐标为东经:102°39′28.352″,北纬:25°05′21.066″。总建筑面积221.96m2,共两层,一层面积为 122.94m2,主要用于接待就诊宠物及其主人,对宠物进行检查和医疗,二层面积为 99.02m2,主要用于宠物诊疗,并接收需要住院、寄养的宠物,建成后门诊最大接诊量为 10 只/d,最大住院量为 5 只/d,设置住院笼位 10 个,寄养笼位 5 个,宠物输液台 4 台。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8.2万元,占总投资的8.2%。

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关于对《云南六六六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昆环评估意见 五华〔2024〕12 号),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同意项目按《报告表》所述位置、工程内容、规模、功能、环保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应采取洒水降尘、施工人员对场地定时清扫等措施降低场地的粉尘污染;室内装修材料应尽量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绿色环保建材,减少刺激性气体的产生。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异味,呈无组织排放,易产生异味的固体废物需日产日清,医废暂存间应定期消毒,各功能区喷洒除臭剂,厂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3-1993)表1中二级新建改建限制标准,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

(二)落实水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联想科技城现有的化粪池进行处理。运营期间产生的检验室废水收集至密封袋后存于医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不外排。医疗废水通过管道进入项目自建的预处理设施消毒后和生活废水、动物洗澡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一同排放到所在小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 1A 等级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后排入大塘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

(三)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采用合理的施工方式,合理布设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营期间应合理布局,产生的医疗设备运行噪声和动物叫声,经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后,项目西、北侧厂界噪声应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和运营期间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应委托相关单位统一清运;宠物粪便、废尿垫经消毒、袋装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动物尸体统一收集暂存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按照农业部规定《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进行处理;医疗废物、污水预处理设施污泥及废弃紫外灯管需规范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

三、设计阶段应开展环境保护设计,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自主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自本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依法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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