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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 云南中油绿岛能源有限公司景文西街加油站东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 云南中油绿岛能源有限公司景文西街加油站东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云南中油绿岛能源有限公司景文西街加油站东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云南中油绿岛能源有限公司景文西街加油站东站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昆武高速辅路与景文西街交叉口东北侧

建设单位:云南中油绿岛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协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36.34m2,建设有站房、加油棚、加油岛、油罐区等及其他配套设施。共设置3个容积为30m3的地埋式汽油储罐,折合总储量90m3,并配置四枪加油机3台。主要从事92#、95#、98#汽油销售,年销售汽油约2320t。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经现场调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已开工工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均进行合理、妥善地处置,现场无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且施工期间未收到相关环保投诉。

后续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施工废气、固体废物以及噪声如下。

1、废气

危废暂存间建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气,由于工程量较小,施工期不长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

为减小后续施工期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措施:①危废间建设材料必须采用符合国家相关绿色环保标准的产品;②合理安排涂刷作业量,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涂料异味。

2、噪声

为减小后续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本环评提出如下措施:①施工方应对物件装卸、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抛掷;②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严禁12:00~14:00、22:00~6:00期间施工;③材料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

3、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对其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杜绝乱堆乱倒,禁止随意丢弃,以最大限度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气

项目卸油油气通过卸油油气回收装置管路回收到油罐车内,加油过程每把汽油加油枪配置油气回收管,加油油气通过加油油气回收装置回收到油罐内,油气回收系统回收效率大于95%,少量呈组织形式排放。加油站加油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和绿化吸收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烟管道引至厨房所在构筑物排放。公厕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异味通过采取及时冲洗厕所、放置除臭剂等措施,化粪池采用地埋式,向外界大气逸出的废气量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柴油发电机使用频次较低,单次使用时间短,烟气排放量不大,通过自然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加油区地坪清洁废水及初期雨水经三级油水分离池(1个,容积为10m3)预处理,厨房餐饮废水经隔油池(1个,容积不低于0.2m3)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容积为4m3)预处理,项目废水预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限值,经站内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处理。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潜油泵、加油机、进出车辆等。

为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降噪措施:①在进站口设置减速标志和禁鸣标志,加强对进站车辆的管理;②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加油机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避免因设备问题而引发突发性高噪声;③在运营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尽量降低人为噪声;④在场界四周多种灌木使其形成绿化带,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加油站东、南、北侧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西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厨房泔水、隔油池废油脂经泔水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合理处置;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合理处置;含油废沙、油罐清洗废油渣及废液、三级油水分离池油泥、废弃滤网、含油抹布、废手套及劳保品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处置达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21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公示栏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中油绿岛能源有限公司景文西街加油站东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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