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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中油绿岛能源有限公司景文西街加油站西站》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中油绿岛能源有限公司景文西街加油站西站》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中油绿岛能源有限公司景文西街加油站西站》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中油绿岛能源有限公司景文西街加油站西站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昆武高速辅路与景文西街交叉口西北侧

建设单位:云南中油绿岛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协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36.34m2,建设有站房、加油棚、加油岛、油罐区等及其他配套设施。共设置3个容积为30m3的地埋式汽油储罐,折合总储量90m3,并配置四枪加油机3台。主要从事92#、95#、98#汽油销售,年销售汽油约2320t。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项目已开工工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均进行合理、妥善地处置,现场无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且施工期间未收到相关环保投诉。

后续施工主要为设备调试、危废暂存间建设等工作。后续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施工废气、噪声以及固体废物如下。

1、废气

危废暂存间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气,由于工程量较小,施工期不长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

为减小后续施工期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措施:①危废间建设材料必须采用符合国家相关绿色环保标准的产品;②合理安排涂刷作业量,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涂料异味。

2、噪声

为减小后续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本环评提出如下措施:①施工方应对物件装卸、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抛掷;②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严禁12:00~14:00、22:00~6:00期间施工;③材料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

项目建设内容较少,施工期较短,施工噪声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对其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杜绝乱堆乱倒,禁止随意丢弃,以最大限度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固体废物处置达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气

项目卸油油气通过卸油油气回收装置管路回收到油罐车内,加油过程每把汽油加油枪配置油气回收管,加油油气通过加油油气回收装置回收到油罐内,油气回收系统回收效率大于95%,少量呈组织形式排放。加油站加油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和绿化吸收后对环境影响较小。进出站汽车尾气为间断性排放、产生量较小,呈无组织形式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和绿化吸收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公厕、化粪池等异味经自然稀释扩散,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项目在卸油区、加油区设置环保沟,环保沟与三级油水分离池相连,三级油水分离池前设置阀门,加油区地坪清洁废水及初期雨水经三级油水分离池(1个,容积为10m3)预处理,员工生活污水、外来人员冲厕废水进入化粪池(容积为4m3)预处理,项目废水预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限值,经站内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处理。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潜油泵、加油机、进出车辆等。为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降噪措施:①在进站口设置减速标志和禁鸣标志,加强对进站车辆的管理;②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加油机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避免因设备问题而引发突发性高噪声;③在运营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尽量降低人为噪声;④在加油站北侧、南侧及西侧均设置2.2m高的实体围墙;⑤在场界四周多种灌木使其形成绿化带,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南、西、北侧厂界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东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合理处置;含油废沙、油罐清洗废油渣及废液、三级油水分离池油泥、废弃滤网、含油抹布、废手套及劳保品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处置达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21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公示栏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中油绿岛能源有限公司景文西街加油站西站》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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