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五华区2023年城市西北片区淹积水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五华区2023年城市西北片区淹积水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五华区2023年城市西北片区淹积水整治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与大塘路交叉口、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和云铜铁路交叉口、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与商院路交叉口、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三环昭宗桥、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三环辅道(垃圾焚烧厂)、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黄土坡北村、惠宁路与慧谷路交叉口上峰村防洪沟
建设单位:昆明市五华区水务局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勤策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①普吉路与大塘路交叉口淹积水点
新建雨水箱涵及附属设施,雨水箱涵断面尺寸B×H=3.0m×2.0m,长332m;新建污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污水管管径d500,长386m;现状管道、沟渠清淤等。
②普吉路云铜铁路旁淹积水点
新建雨水管及附属设施,雨水管管径d600,长822m;新建污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污水管管径d500,长563m;现状管道、沟渠清淤等。
③海屯路与商院路交叉口淹积水点
增设雨水篦子、增加格栅、更换破损盖板以及对现状箱涵、管道进行清淤等。
④西三环昭宗桥段淹积水点
增设沉砂池一座、增加格栅、更换破损盖板以及对现状箱涵、管道进行清淤等。
⑤北三环辅道(垃圾焚烧厂)淹积水点
新建雨水管、多箅雨水口及附属设施,雨水管管径d300,长14m;出水口改造一处;更换排水沟盖板以及对现状沟渠进行清淤等。
⑥黄土坡北村淹积水点
新建集水池一座 B×L×H=6.0m×6.0m×3.4m,新建d300-d500 雨水管道34m,沟渠盖板更换及管道清淤等。
⑦上峰村防洪沟整治
新建雨水箱涵及附属设施,雨水箱涵断面尺寸2孔B×H=2.0m×2.2m,长266m;新建污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污水管管径d400~d600,长287m;现状管道、沟渠清淤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施工中大量的挖方和填方应采用人工洒水或机械洒水的方式抑制扬尘,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并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
②在施工场地安排1~2辆专用洒水车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③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围墙应用标准板材,封闭严密,保持整洁完整。
④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应尽量选在避风处,防止大量扬尘产生。粉状物料堆放远离关心点,应进行必要的遮盖。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洒。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
⑤施工现场只存放回填利用的开挖土方,弃土要及时清运。如未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⑥使用商品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成品,不在现场进行拌和。
⑦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植被,减少扬尘的产生。
⑧土方、砂石等在运输过程中应加盖盖篷并适量装车,以防运输过程中洒落引起二次扬尘;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区时检查装车质量,防止扬尘污染。
⑨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施工机械设备及其运输车辆。
⑩加强运输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途经居民区集中区域应尽量减缓行驶车速,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
⑪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
⑫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
⑬管网改造分段施工,减少大面积土方开挖产生的扬尘量。
⑭喷洒除臭剂,减少污泥临时堆放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可行性分析:
上述措施为施工期常规的控制措施,洒水降尘、施工场地四周围挡为施工场地最常用且有效的措施,经过采取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施工期大气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抑尘和车辆冲洗。
②雨天地表径流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和车辆冲洗等,回用不完的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③基坑废水主要含悬浮物,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和车辆冲洗等。
④淤泥沥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通过导流设施将淤泥沥水导流到附近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片区的污水处理厂处理。
⑤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的生活依托沿线公厕,施工现场不产生生活污水,项目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桶收集后汇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洒水抑尘、车辆冲洗等。
⑥管道闭水试验分段进行,上一段闭水试验产生废水重复利用到下一段闭水试验,最后管道闭水试验后管内的水就近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
⑦设置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对暴雨径流进行沉淀后就近排入周边污水管网。
除此之外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昆政办〔2011〕89号)要求:①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②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③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临时堆渣场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水冲刷;④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或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当立即疏通或修复;⑤雨天对各类施工机械进行遮盖防雨。
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基坑废水、雨季径流、淤泥沥水、管道闭水试验废水主要含SS,采用临时沉淀池处理施工期废水后用于洒水降尘、车辆冲洗或就近排入周边污水管网,处置措施可行。
3、噪声防治措施
①严格贯彻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要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所在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因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所在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②施工时应将主要产噪设备合理布局,布置于远离周边关心点一侧进行施工,必要时在靠近关心点一侧设置施工围挡减少噪声。
③施工场地四周设置2.5m高围挡,对施工噪声进行阻隔,减小噪声对敏感点影响。
④中考、高考期间不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⑤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固定设备安装减震装置,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另外,项目施工期间要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对环境影响。
⑦在进行物料运输时,要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集中运输物料以缩短运输时间;加强交通管理,避开交通运输高峰,确保施工道路交通的通畅,设置警示标志,专人疏导交通。
可行性分析: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从源强及管理上进行控制,减少源强有效措施为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低噪声设备,管理上主要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因此,本评价提出的施工期噪声减缓措施可行。
4、固废处置措施
①生活垃圾经垃圾袋收集后运至项目周边现有环卫部门垃圾收集设施,由五华区环卫部门清运。
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利用的请回收商进行收购,不能回收利用的送至昆明指定的相关建筑垃圾场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做到工完清场。
③各场地剥离表土堆放在各场地地势平坦处进行临时围挡作后期绿化覆土,临时堆土场周边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定时用编织袋装并围挡,土堆表层采用土工布覆盖。永久性废弃土石方运至合法弃渣场。
④淤泥暂存于淤泥临时堆场后,待自然晾干,含水率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相关标准(含水率小于60%)后,项目产生的河道清挖淤泥可作为绿化带填土使用,回用不完部分装车外运至合法消纳场处置。产生的管道清淤淤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至合法消纳场处置。
可行性分析: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理,降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外环境的影响,本报告认为项目施工期固废治理措施可行。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为减小施工活动对植被的影响,施工单位在细化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应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不得随意征占项目地以外土地;在施工区设置警示牌,进行动物、植被的保护宣传,并标明施工活动区,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严禁进入非施工区活动。
②加强植被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对动植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爱护花草树木,严禁砍伐、破坏施工区以外的植被。
③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周边表土及植被的破坏,临时堆料应采取拦挡,不能阻碍沟道排洪,禁止产生阻水、堵路、堵沟、破坏原有景观及产生次生水土流失危害等现象。施工过程及时恢复扰动的植被,禁止超过一年时间的裸露。
④本项目施工期临时占地为主体工程开挖占地、临时堆料场等,环评要求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用地进行绿化及路面恢复。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均要进行土地平整,并在适当季节进行种草工作(选择适合于当地生长的草种),保持地表原有的稳定状态,植被总体恢复系数要达到95%以上。
⑤合理制定施工计划,下大雨天气尽量避开施工,应分段施工,尽量缩短施工时间。
⑥严禁在施工区等区域猎鸟、捕鸟、毒鸟等猎杀动物,对施工人员要大力宣传,增强环保意识,并注意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加以保护。
可行性分析:
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基本为管理措施,通过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滥砍滥伐减缓施工期生态影响,措施可行。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本工程建成后,可改善项目所在区域排水情况,缓解城市防洪压力,缓解城区淹积水问题,对保护水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有利。产生的污染主要为排水管网污泥及其产生的恶臭,针对运营期产生的污染提出如下保护措施:
①污泥及时由环卫部门清掏清运,减少其滞留时间。
②加强排水管网等的检修,及时对产生破损、泄漏的管(沟)进行维修,保障其正常排水功能。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12月4日— 2023年12月15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公示栏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五华区2023年城市西北片区淹积水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