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防范综合督导暨“两节两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昆安物通〔2023〕25号)《昆明市文物局关于对全市文博单位开展安全工作交叉检查的通知》(昆文物通〔2024〕1号)要求,结合五华区文物工作实际,2024年1月18日至1月19日对昆明宜良县进行文博单位安全工作进行交叉检查。
区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在交叉检查前专门部署了自检自查。针对交叉检查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诸玲娟任组长,博物总馆徐世昌任副组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博物总馆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检查组,负责检查宜良县文博单位。
按照要求,重点检查落实文物安全制度建设和监管、巡查责任落实情况;文物管理使用单位(人)和博物馆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建立、组织消防演练,以及落实安全责任制、24小时值班和日常巡查制度等情况;检查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情况;检查宣传贯彻《昆明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情况;检查各级督查排查存在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文物和博物馆单位落实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占道疏散通道、燃香烧纸等管理规定情况;检查利用文物和博物馆单位开展经营活动的管理或经营主体履行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每到一处文博单位,检查组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逐项对照检查,现场填写《不可移动文物执法巡查日志》,并在离开前将检查情况向宜良县文物部门反馈,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此次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7人,共抽查宜良县文博单位12项。通过交叉检查,加强了与兄弟单位的业务交流学习,开阔视野,提高文物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