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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五环评复〔2023〕31号关于《五华区西翥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新民、三多、瓦恭社区村庄污水收集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关于《五华区西翥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新民、三多、瓦恭社区村庄污水收集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贵单位委托云南水工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五华区西翥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新民、三多、瓦恭社区村庄污水收集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及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对《五华区西翥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新民、三多、瓦恭社区村庄污水收集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昆环评估意见 五华〔2023〕33号),经研究,同意按《报告表》所述位置、规模、内容进行建设。现就有关环保问题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工程主要分布于桃园片区、范家营片区、新民社区、三多社区、瓦恭社区。总投资11615.85万元,环保投资77.0万元,占总投资的0.66%。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桃园调蓄池工程,范家营片区治理工程(东方红防洪滞蓄工程),桃源村排污管和排洪沟工程,新民、三多、瓦恭三个社区村庄污水收集治理工程,轿子雪山旅游专线水库输水管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58479.11m2,其中,永久用地47997.41m2,临时用地10481.70m2。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加强管理;洒水降尘;堆场采取土工布覆盖,设置围挡;及时清运淤泥。运营期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二)落实水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淤泥沥水、灌浆废水、地表径流、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淤泥沥水、灌浆废水、地表径流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管道试压废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生活污水主要为清洗用水,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运营期A2O一体化处理设备出水执行《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2019)一级A标,化粪池出水执行《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2019)三级标准,村庄污水处理工程尾水水质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用于附近农田或山地灌溉。

(三)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置施工设施;加强设备减震措施;设置临时围挡;运输车辆避免鸣笛,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2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噪声,采用封闭式设备、带隔声罩的鼓风机,经隔声、距离衰减后,应满足项目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弃土、淤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土运至五华区马鞍山弃土场;淤泥用于坝坡面种植土进行再利用,剩余部分运至五华区马鞍山弃土场;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产生的污泥,定期通过密闭罐车运至西翥片区桃园集镇污水处理厂进行脱水、干化处理后,由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清运处理。

三、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及监督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保护好表层土壤,施工结束后及时复耕或恢复绿化。

四、项目建设期间,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环境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自主开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我局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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