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五华区西翥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新民、三多、瓦恭社区村庄污水收集治理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五华区西翥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新民、三多、瓦恭社区村庄污水收集治理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五华区西翥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新民、三多、瓦恭社区村庄污水收集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
建设单位:昆明市五华区水务局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水工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桃园调蓄池工程,范家营片区治理工程(东方红防洪滞蓄工程),桃源村排污管和排洪沟工程,新民、三多、瓦恭三个社区村庄污水收集治理工程,轿子雪山旅游专线水库输水管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总占地总面积58479.11m2,其中:永久占地47997.41m2,临时占地10481.7m2。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施工废气、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固体废物及生态环境影如下。
1、施工废气
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东方红水库清淤恶臭、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洒水降尘;堆场采取土工布覆盖;设置围挡;及时清运淤泥等措施。施工废气采取措施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施工废水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淤泥沥水、灌浆废水、地表径流、生活污水,以及对东方红水库水文情势的影响。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东方红库区防渗施工在枯水期进行,采用围堰导流,由于水库现主要用于防洪,施工不会对下游供水造成影响;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淤泥沥水,灌浆废水、地表径流采用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管道试压废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生活污水主要为清洗用水,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期产生的废水通过严格实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项目的施工活动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施工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为: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置施工设施;加强设备减震措施;设置临时围挡;运输车辆避免鸣笛等。施工期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有限。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弃土,淤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拟采取固废防治措施:弃土运至五华区马鞍山弃土场;淤泥用于坝坡面种植土进行再利用,剩余部分运至五华区马鞍山弃土场,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够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影响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主要是对植被及植物、野生动物、水生生态的影响。拟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及监督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保护好表层土壤,施工结束后及时复耕或恢复绿化。采取有效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的运行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对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影响较小。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少量恶臭。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较小,恶臭产生量较少,且分布较为分散,厂界氨、硫化氢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运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对地表水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项目A2O一体化处理设备出水执行《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2019)一级A标,化粪池出水执行《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2019)三级标准,出水水质均可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 中旱地作物标准,可用于附近农田或山地灌溉。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噪声,采用封闭式设备、带隔声罩的鼓风机等措施后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产生的污泥。污泥定期通过密闭罐车运至西嘉片区桃园集镇污水处理厂进行脱水、干化处理后,由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清运处理。
三、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四、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止(不含节假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五华区西翥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新民、三多、瓦恭社区村庄污水收集治理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