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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翥街道被认定为全国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典范

近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印发《关于公布2023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典型样板和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服务典范名单的通知》(农质测函〔2023〕108号 ),公布了全国各地2023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典型样板和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服务典范名单。由五华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打造、推荐的西翥街道名列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服务典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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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范经验:五华区“12345”工作法推动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智慧化监管

五华区以建设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管理街道为契机,积极探索“12345”工作法,创新网格智慧化监管新模式,开发应用“五华农安网格”智慧监管服务平台,率先在西翥街道示范推广,有效打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经验做法在全省和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以管理典范推广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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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示范”建设标准化网格管理街道

五华区将西翥街道作为全市第一批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管理街道进行建设,力保示范成效。一是指导西翥街道对标各级要求,参照先行地区成熟经验,因地制宜制定了契合本地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出台了西翥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岗位责任、学习培训、巡查检查、隐患排查等配套制度。二是举办西翥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政策、田间科学使用农药、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工作规范等业务培训3期次,网格管理人员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负责人,人均参训2次及以上。三是争取省、市级专项资金27万元和其他协同配套资金77.4万元,高标准推进专项工作开展,确保有人、有钱、有能力,示范建设取得实效。近年来,五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9%以上,137个农产品被认定为“三品一标”产品,获得认证的产品数量位居全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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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线管”探索智慧化监管新模式

坚持问题导向,以互联网思维、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智慧化监管新模式。一是线上探索开发并全面推广应用“五华农安网格”智慧监管服务平台,以PC管理端和微信小程序移动端呈现,把网格化管理总要求和工作经验做法搬到互联网上,撬动街道、村组、农产品生产主体和社会公众等各方监管力量,逐步实现精准掌握辖区农产品出产信息、农安政策宣传、本地优质农产品推广和生产主体质量信用评价等功能,通过智慧化手段提高行业监管水平。二是线下配套线上平台功能联动呈现,区级统一制作并在街道、社区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上墙了17块西翥街道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公示栏,将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三定”总体要求、“监测成网”广泛覆盖成果,以及区、街道、社区和农产品生产主体履行日常评查工作规范的“质量安全信用评级”等情况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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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网”理顺和拓展网格化监管体系

通过智慧监管服务平台,把网格化管理“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总体要求,“画”在街道“网格地图”上。一是区域定格。在“网格地图”上划定了街道办事处为一级网格、下辖11个社区为二级网格、117个自然村小组为三级网格的责任网格区域图。二是网格定人。明确一级网格由街道分管领导任网格长,并明确5名街道网格监管员;二级网格由社区分管副主任担任网格长,社区农科员、防疫员共22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社区网格协管员;三级网格由117个村小组组长和各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内检员为小组网格信息员。并在“网格地图”上公示社区网格协管员和5个农残速测点检测员信息,为有服务需求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一对一”质量安全服务。三是人员定责。因地制宜明确不同层级责任人员职责:街道网格监管员对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统筹管理职责,社区网格协管员对网格内生产主体的协同监管责任,小组网格信息员动态报送本地出产农产品信息的责任,形成了各层级责任人按职履责、按职追责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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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线检”实现质量安全监测成网

去年以来,五华区多措并举实施动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引导生产主体实施采收前农残自主检测4885批次,检测不合格并延后采收3批次,有效避免了“不安全”农产品流入市场、餐桌。二是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车,深入田间地头、乡村集贸市场不定时进行抽检。去年以来,共组织流动速测排查风险29次,速测样品340个,检测不合格1批次,及时避免了质量安全隐患。三是采购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协助开展定量检测,重点对小农户实施监督抽检34次,累计抽检主体845家,送检样品3262批次,检测不合格并实施行政处罚4批次,精准锁定和处置了问题农产品。四是配合国家、省、市级到辖区对出产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精准筛选平台信息并开展抽检26次,抽检样品372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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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评”层层压实各级监管责任

为实现专项管理线上、线下管理机制的联动与互补,五华区创新试行了对主要农产品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1+4”信用评价机制,充分应用“监测成网”抽检结果(“1”),以及农产品生产主体和区级、街道、社区(“4”)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日常巡查工作规范(试行)》中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进行自评和实地评查的方式赋分。同时按照“一户一码”的形式,以“星、分、级”方式呈现,在线上和线下动态展示各生产主体上一月度“质量安全信用评级”情况,督促网格人员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引导和压实食用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的第一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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