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陡坡马料盘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陡坡马料盘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陡坡马料盘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沙朗乡陡坡村
建设单位:云南武鑫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1、土方工程:对形成的采石坑进行渣土填充,在矿区采空区堆填弃土弃渣使其达到填坡标高,I采场填土共分四个平台,Ⅱ采场填土共分1个平台。本次堆填的土方主要成分为工程建设中产生的土石,采用无污染土作为回填土,严禁淤泥、城市生活垃圾、泥炭质土、腐殖土、污染土进入,本项目回填土来源主要为昆明市及周边开发建设项目基础开挖产生的一般土石方。建设过程中需对回填土源进行检测,保证回填土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要求的合格土源方可进入场区进行回填。
2、边坡支护工程:I号区域(位于矿山西南侧);II号区域(位于矿山东北侧),其中I区域划分为三个边坡(北侧边坡,西侧边坡,东侧边坡),北侧边坡为填土边坡,边坡分两台,坡脚设置C25砼护脚墙;治理I区西侧边坡为填土边坡分两台,坡顶用C25素泵硬化,坡脚设置C25砼护脚墙。治理I区东侧边坡为填土边坡,分两台,坡面采用加筋土防护,坡面采用三向土工格栅+植草进行防护,坡脚设置C25砼护脚墙。治理Ⅱ区边坡填土边坡分两台,坡面采用三向土工格栅+植草进行防护,坡脚设置C25砼护脚墙。
3、截排水工程:根据当地降雨地面径流量决定排水沟过水断面的墙厚、底厚。建设M10浆砌MU30块石水沟2805m。
4、植被恢复工程:造林前需对造林场地进行整治,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后需根据矿山实际情况进行覆土(面状覆土、穴状覆土);面状覆土主要对堆填平台覆土厚度0.4m,对填土坡面覆土厚度0.30m;种植乔木及爬藤需进行穴状整地,整地规格为乔木0.5*0.5*0.5m、爬藤0.3*0.3*0.3m,穴坑底垫放农作物秸秆或杂草,每亩泼洒3m3农家肥作底肥进行土壤培肥,起高0.3m的垄,使土落实。基于矿山内各工程地形条件不同,种植方式采用乔+灌+草(堆土平台区)、观赏林种植(面山斜坡区)、草+爬藤(填土高陡边坡)三种情况进行设计。绿化覆土从合法土源购入。
5、灌溉工程:新建3座200m³蓄水池,为了方便浇灌,设计水池配备柴油水泵3台,浇灌软管3000m。配3个Φ1250mm圆形混凝土沉砂池。方案设计外围拟建的截水沟,进入沉砂池后流入水池再通过灌溉设备对本次恢复植被进行灌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施工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如下。
1、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有土方开挖回填、车辆运输中产生的地表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
施工期I采场、II号采场分别配备1套洒水降尘喷淋设施,加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
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车厢需加盖篷布,防止洒落产生粉尘污染。
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形成封闭施工区,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围墙),I号采场、II号采场施工出入口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1套。
2、废水
本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回填修复区淋滤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期间设置1个容积2m3的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期施工人员入厕利用项目区内设置的临时旱厕,旱厕委托周围居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期结束后拆除旱厕。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施工期在东侧回填修复区地势最低处设置365m3的淋滤水收集池(1#),西侧回填修复区地势最低处设置52m3的淋滤水收集池(2#),收集施工期回填修复区淋滤水,正常情况下可以保证淋滤水不外排。
项目施工期2年,施工结束后回填体分台设置有排水沟,生态修复结束后无淋滤水产生,依托本项目主体设计的灌溉工程,将雨水导流至沉砂池沉淀后引流至蓄水池,再通过灌溉设备对本次恢复植被进行灌溉,考虑项目修复区收集的雨水通过水泵送至回用于修复区植被种植养护,多余部分导流至项目区外。
3、噪声
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项目施工期通过采取禁止项目夜间施工,合理布局和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辅助施工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避免高噪声设备长时间集中使用。对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禁止使用国家淘汰的落后施工机械设备。改进施工方法:半成品施工工序,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尽量在施工区外进行。加大对施工影响区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通知施工方及时改正,把建筑施工噪声的污染降低到最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培养,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意识。加强与附近保护目标内人员的沟通,施工时应在建筑施工工地显著处悬挂建筑施工工地环保牌,以便公众监督及沟通。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建筑垃圾、土石方及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土石方用于采空区回填。生活垃圾设置加盖垃圾桶一只,统一收集后及时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本项目维护期农药及化肥使用后产生的废包装物交由经营者回收。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本项目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无生产任务,项目建成后无废水、噪声、废气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项目运营期主要工作为绿化养护和补植等工作,项目区不设置管护用房,养护阶段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农药及化肥使用后产生的废包装物,本项目维护期农药及化肥使用后产生的废包装物交由经营者回收。施工结束后回填体分台设置有排水沟,生态修复结束后无淋滤水产生,依托本项目主体设计的灌溉工程,将雨水导流至沉砂池沉淀后引流至蓄水池,再通过灌溉设备对本次恢复植被进行灌溉,考虑项目修复区收集的雨水通过水泵送至回用于修复区植被种植养护,多余部分导流至项目区外。
运营期有利于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有利于实施区域生态环境的恢复,对当地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改善作用。工程所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区、旅游区,没有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15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公示栏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陡坡马料盘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