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3年9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委统战部(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区委统战部”)反馈巡察情况。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付俊代表区委巡察组向区委统战部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徐静,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冯礼发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卫玉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0日至7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委统战部开展常规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区委对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标“四个聚焦”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区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付俊组长指出,区委统战部坚持统筹兼顾、稳中求进,围绕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目标,深入实施“十大工程”,推动统战工作向实体化、有形化、有效化迈出坚实步伐,在和谐五大关系工作中创新发展、亮点频现、成效突显。
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区委统战部存在以下问题: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不到位;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推动机构改革主动性不够,行动迟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落实党管保密工作力度不足;领导班子对项目采购监管履职不到位;财务管理不严格;违反相关规定使用经费;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不力;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对制度建设不重视,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抓队伍建设力度不够,干部履职担当劲头不足;没有形成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委统战部提出了意见建议:强化理论学习,发挥党的领导作用,确保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部管理;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扛牢整改政治责任,抓实整改任务。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冯礼发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压实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三是推动发展,以巡察整改成果有效促进工作。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徐静提出整改要求:一是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加强统筹督促,坚持以上率下,切实推动巡察整改责任落实落细;三是强化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效,切实做好巡察整改通篇文章。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卫玉作表态发言: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巡察整改,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聚焦问题导向,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始终以最严肃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坚定的信念,聚焦病灶,对症下药,确保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转化整改成果,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
区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组有关人员、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