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常见问题问答之二十二
发布时间:2023-07-11 17:05:35
信息来源:五华区司法局
编辑:杨倬
审核:杨倬
终审:石庆锋
1、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遗产才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嘱继承优生于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什么是胎儿预留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