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2023年6月)
发布时间:2023-06-16 08:00:00
信息来源:五华区医疗保障局
编辑:杨姝
审核:毛雁洁
终审:王其凤
五华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2023年6月) | ||||||||
决定书文号 | 当事人 | 违法违规行为 | 违反的条款 | 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处罚类型 | 处罚结果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五医保处字〔2023〕第01号 |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 | 1.超标准收费;2.过度检查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项、《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一条、《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第五条第(四)项、第十一条 | 罚款 | 一、责令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立即改正超标准收费和过度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约谈单位相关负责人; 二、责令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退回医疗保障基金损失人民币贰拾贰万陆仟零叁拾元整(¥226030元); 三、处损失金额1.3倍罚款人民币贰拾玖万叁仟捌佰叁拾玖元整(¥293839元)。 | 2023年6月14日 | 五华区医疗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