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机关以规范窗口建设、强化工作作风、提升警务效能为根本,以“户政窗口建设标准化、窗口管理标准化、政务公开标准化、服务行为标准化、服务质量标准化”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人民,实现场所设置合理化、内部管理制度化、办事流程规范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方法多样化,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服务,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2018年5月1日,昆明市公安局就派出所户政窗口便民利民优化服务做出10项承诺:
1.本市任一派出所户政窗口均可接受户籍咨询。
2.通过“云南省公安机关网上户籍室”在线实名认证,上传所需材料,经过初审通过后就能受理相关落户申请。
3.本市任一派出所户政窗口申请落户时,一律不需填写申请表,只需在窗口自动打印的表格上签名确认。
4.属于上级公安机关明确规定应当场办结的户籍业务,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5.派出所户政窗口一律提供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对工作时间内前来办理户籍业务的群众,业务不办完,民警不休息,群众未离开,窗口不关门。
6.办理户籍业务中,对需要社区(责任区)民警入户调查的户口,由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后转交社区民警按规定调查。
7.通过在派出所户政窗口提交并受理需上报(传)审批的户籍事项,审批完结当天即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告知。
8.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业务过程中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可享受免费扫描(复印)服务。
9.单位、学校对符合集体落户条件人员提出落户申请的,公安机关上门集中受理,提供便捷服务。
10.办理户籍业务过程中,若遇有派出所户政窗口人员违反规章制度或态度“冷、硬、横、推”等问题,均可拨打监督投诉电话0871—65849136,公安机关将认真对待每一条诉求,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