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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莲华街道学府路139号

建设单位: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

建设性质:新建(补办环评)

环评单位:云南兰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研究院共计 6 层,占地面积 1423.31 平方米,建筑面积 1900平方米,设门诊区,办公区,实验室,病房区等。研究院综合楼 1~3 楼作为附属医院使用只有中医门诊,2021 年 11 月 15 日研究院综合楼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包括预防保健科、内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等。根据研究院提供资料,目前预防保健科和口腔科已停止开展诊疗活动。项目于三层四间病床室共计设置 20 张床位,目前暂未收录住院病人。本项目不煎煮中药,病人药房取完中药饮片后就离开。4~5 楼作为工作人员办公区。6 楼主要设置实验室,项目设置的实验室(主要设置于 3 层及 6 层)为本院配套实验室,仅对本院就医人员开展医学检验服务,不外出取样监测,不开展艾滋病病毒相关的专业研究业务,不涉及 P3、P4 实验室,检验内容仅包括门诊生化、临化检验,以及艾滋病初筛、确证和免疫相关的 CD4检测。上述检测都属于医学检验的范围。项目每日门诊量约 30 人,艾滋病病毒检测约每年 40~50 例。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本项目于 1979 年 12 月建成运行至今。项目施工过程中未收到附近居民、单位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投诉,施工期环境影响已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研究院采取将产生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在研究院内滞留;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喷洒消毒剂后密封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并及时委托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喷洒消毒剂消毒,防止加重项目区异味;卫生间摆放除臭剂,定时打开窗户通风,避免异味气体在研究院内沉积;污水站所有的处理构筑物都设计为全封闭加盖结构,可有效保证水站的异味、硫化氢和氨不会扩散,污水站周围设置绿化带,通过植物的吸附作用减少废气;污水站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及时清理,防止固体废弃物腐败后产生异味,减少异味的产生。

2、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①研究院施行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雨水管道收集排向市政雨水管道,避免受污染雨水和其他废水通过雨水排放口排入外环境;

②检验废水按以下办法处理:每1000 ml 废水加入预先配制好的84 消毒液使浓度达到 5000 PPM,然后统一倒入专用收集桶,浸泡处理 24 小时后排入医院化粪池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预处理标准要求后排入学府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处理。

③研究院综合污水通过相应的收集管道排向研究院化粪池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预处理标准要求后排向学府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处理。

④研究院综合楼内污水输送管道布设合理,并按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防止跑、冒、滴、漏。

⑤污水站运行应满足设计工况条件,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及构筑物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可靠运行。

⑥做好排放口管控,正常情况下,研究院除雨水排放口和废水总排放口外,不得设置其他未纳入监管的排放口。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研究院无较大噪声设备,项目选用潜污泵作为提升泵,安装在池底,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都被水吸收,不会影响周围环境,主要噪声来源于人员交谈,通过研究院门窗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①生活垃圾

研究院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 45kg/d,14.506t/a。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医疗废物

研究院医疗废物产生量约为 3.066t/a。本项目医疗废物用专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并与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定期委托该单位进行处置。

③污泥

研究院医疗废物产生量约为 1.94t/a。项目产生的污泥需委托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的处置单位对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底泥定期清运处置,清运处置前需对清掏底泥进行消毒处理。

综上,本项目对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了分类处置的措施,固体废弃物处置率可达 100%。

5、环境风险

①研究院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次氯酸钠、酒精的使用及管理;

②加强管理,提高员工水平和防火意识;

③研究院设置事故柜和急救器材、救生器、防护面罩、衣、护目镜、胶皮 手套、耳塞等防护、急救用具、用品;

④研究院定期进行应急培训、演练。

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故,为了将风险事故率降低到最小,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备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8日,建设单位在其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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