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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普吉乡大普吉大坡地新堰塘刨花板厂

建设单位:昆明捷林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环评单位:云南绿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次改扩建项目在原有厂房的基础上进行,租用相邻的云南捷森木业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进行扩建建设,新增人造板热压机4台和新增1条鲜花板生产线,新建项目占地面积3600m2,项目扩建完成后,年产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20000m3和鲜花板5000m3。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散料应进行围隔和覆盖,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生活污水:施工时,预计施工高峰期共有10人,根据《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9)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按50L/人·d计,则用水量为0.5m3/d,产污系数取0.8,则产污量为0.4m3/d,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云南捷森木业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外排市政管网进入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

(2)项目施工物料露天堆放时进行遮盖,防治雨天形成冲刷。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项目施工尽量使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

(2)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1)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

(2)生活垃圾运往指定地点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生产工艺中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甲醛;微型有机热载体锅炉内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鲜花板生产工艺中涂胶、铺花、冷压工段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热压有机废气:设置1套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热压机压贴生产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根公用集气管导至废气收集处置系统(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DA001)号排气筒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热压区设置8台微型有机热载体锅炉,微型有机热载体锅炉能源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微型有机热载体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由12m高                                                             (DA002)号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生产工序无生产用水,本项目营运期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本次扩建项目新增员工10人,由于项目不提供员工食宿,所以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日常入厕、办公等生活用水,根据《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9),工作人员用水定额为50L/人·d,年工作280天,则新增员工生活用水量为0.5m3/d(140m3 /a)。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m3/d(112m3 /a)。其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SS、氨氮。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建设运营选择低噪声、低振动、高质量的等设备;设备进行封闭,设备基础必须采取隔振措施;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回收商资源化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天然气和废矿物油出现泄漏、渗漏事故;以及天然气和废矿物油燃烧造成火灾。项目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天然气添加过程中,必须由罐车输油管道输送,不得人为进行添加,避免出现人为操作不当出现泄露。制定严格管理及使用制度,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规范操作,杜绝天然气外溢现象发生,从事天然气添加的操作人员,要掌握天然气性质和安全防护要领。

②定期对天然气储罐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③天然气储罐设置区围堰,围堰设置高度不应小于0.15m,围堰区域的范围按设备最大外形再向外延伸0.8m,并装备气体泄漏检测仪。同时应在罐区周围粘贴醒目的“严禁烟火”的标语;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④天然气储罐及危废暂存间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给以消除。

⑤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间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须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6.3.1条“防渗层为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的技术要求。

⑥危废暂存间进行防雨、防渗、防流失处理,房间设置明显标识,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项目废润滑油设置带盖废油桶收集并放置于防渗托盘中,同时设置不低于10cm高的围堰。废活性炭、含油棉布手套、废导热油规范收集,并暂存于原有危险废物暂存间中。

⑦建设单位须制订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一旦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按应急预案提到的紧急处理、救援、检测方案等进行紧急救援,救援人员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避免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2月2日,建设单位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进行网上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明眸星启眼科医院建设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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