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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 · 扫黑除恶】以案释法|何某某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何某某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案情简介

被告人何某某为了在洛阳市西工区某国际花园小区内树立非法权威,2004年以来,分别利用其作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及实际控制人的职务身份,笼络小区保安,要求该小区保安人员在日常管理方面坚持强硬作风,多次指使或授意保安打砸不服从管理的车辆,对不服从管理的业主采取滋扰、殴打、断水、断电等手段,以期对该小区形成非法控制。2012年,何某某借用洛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质,逐渐形成以何某某为首,以和金某、李某某、王某某、余某某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团伙以该物业公司为平台,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强占民利,有组织的实施暴力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一直存续至2018年案发,主要在该国际花园小区范围内盘踞存续,严重妨碍和破坏了其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何某某等人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故意伤害罪、职务侵占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万元,责令被告人何某某依法退赔洛阳市西工区某国际花园业主委员会564.966167万元的经济损失。判处其余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十五万至二万元,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案例解析

本案是一起盘踞在居民小区的典型恶势力犯罪,多年来该犯罪组织把持业主委员会及控制小区物业公司,有组织地以暴力手段擅自或变相中断供水、供电、停止电梯运行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公然侵害业主权益,侵占业主财产,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成为危害社会的毒瘤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 “拦路虎”。本案的判决,有力了惩治了在物业管理领域特别是对以恐吓、威胁、暴力等黑恶势力行为破坏他人财产、侵犯人身安全的"黑中介"、"黑物业",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铲除了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基层治理现代化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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